1、包字上山,林農奔小康。
2、保護森林資源,改善生態環境。
3、保護森林資源,共創綠色家園。
4、不負重托,不辱使命,不負眾望,努力完成深化林權制度改革。
5、充分保障林農對改革的知情權和參與權,穩步推進深化集體林權制度改革。
6、充分尊重群眾意愿,依靠群眾推進改革。
7、創新林業管理體制,創造良好發展環境。
8、創新林業運行機制,實現林產業發展的可持續發展。
9、創新林業運行機制,實現森林資源永續利用。
10、發揮林業優勢,作強林業產業。
11、發揚艱苦奮斗、頑強拼搏的精神,努力完成深化林權制度改革的各項任務。
12、改革林業管理體制,加大林業服務力度。
13、敢于突破,善于謀劃,確保林權制度改革目標任務的順利完成。
14、搞好林業產權制度改革是全社會的共同責任。
15、耕者有其山,耕山有其責,務林有其利,致富有其道。
16、廣泛動員,全民參與。
17、規范操作,有序推進集體林權制度改革。
18、國家依法實行森林、林木和林地登記發證制度。
19、還權于民,還利于民,還山于民。
20、積極深化林權制度改革,加快現代林業建設。
21、積極推進集體林權制度改革,促進全區林業可持續發展。
22、集體林權制度改革是農村的“第三次土地革命”。
23、集體林權制度改革是農村改革的繼續、深化和完善。
24、加快集體林權制度改革,創新林業經營管理體制。
25、加快林權制度改革,促進林業健康發展。
26、加強領導、狠抓落實,努力完成林權制度改革任務。
27、加強森林資源的管護,確保青山常在、永續利用。
28、加強學習培訓,認真抓好林改。
29、堅持“多予、少取、放活”的林改方針,以科學發展觀指導現代林業建設。
30、堅持“依法、自愿、有償、規范”,鼓勵林木所有權、林地使用權有序流轉。
31、堅持調解為主、裁決為輔,徹底調處林權爭議。
32、堅持生態建設產業化、產業發展生態化的林業可持續發展之路。
33、堅持實事求是、依法依規,公正調處林權爭議。
34、堅持以人為本、群眾路線,妥善調處林權爭議。
35、堅定信心,狠抓落實,努力完成深化林權制度改革任務。
36、堅決把林木采伐指標分配到林農手中。
37、堅決實行林木采伐計劃指標分配公示制度。
38、建設林業產業,是景谷縣域經濟發展的必然選擇。
39、健全林權管理制度,促進林業健康發展。
40、借鑒成功經驗,積極推進集體林權制度改革。
41、精心組織、周密安排,積極穩妥地推進林權制度改革。
42、開展集體林權制度改革是建設*的客觀需要。
43、開展林權制度改革是實踐“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的具體體現。
44、靠山吃山,林農致富全靠山。
45、立足當前,真抓實干,按時按質按量完成深化林權制度改革任務。
46、立足當前,真抓實干,再創景谷林業新的輝煌。
47、林產業是景谷經濟的支柱產業和帶動群眾脫貧致富的骨干產業。
48、林改利民利集體,需要您積極參與。
49、林農必須持有林權證依法開展林業生產經營活動。
50、林權改革,利國利民。
51、林權改革堅持先行試點,逐步推開,保持政策的連續和穩定。
52、林權落實到戶,植樹造林致富。
53、林權證是林農依法經營取得合法收益的根本保證。
54、林權證是受國家法律保護的林業生產經營憑證。
55、林權制度改革,功在當代,利及千秋。
56、林權制度改革,利黨利國利民。
57、林權制度改革是景谷林業發展的必由之路。
58、落實林地經營權,開展多種經營。
59、落實林地林木收益權,依法保護林農的合法收益。
60、落實林改政策,加快林業發展。
61、明確目標,堅定不移地推進林權制度改革。
62、明晰林地使用權和林木所有權,放活經營權,落實處置權,保障收益權。
63、明晰林木所有權,放活林地經營權,落實林木處置權,確保業主收益權。
64、明晰林業產權,放活林業經營權,落實林業處置權,保護林農收益權。
65、念好“山”字經,盤活林中寶。
66、念好“山”字經、做好“林”字文。
67、農村集體林權制度改革是挖掘林業內在潛力和調動農民發展林業積極性的助推力。
68、農民群眾是深化改革的主體和主要依靠力量。
69、平等協商、互利互讓,順利解決林權爭議。
70、強化產權意識,壯大林業經濟。
71、強化林業產權意識,壯大林業產業經濟。
72、強化組織領導,深化林權改革。
73、切實落實“誰造誰有,合造共有”的政策。
74、全民動員,全社會參與,搞好我區的林權制度改革。
75、全民搞林改,全社會辦林業。
76、認真貫徹落實《村民委員會組織法》,加快*建設。
77、認真貫徹落實《村民委員會組織法》,全面建設農村小康社會。
78、認真貫徹落實《農村土地承包法》,加快*建設。
79、認真貫徹落實《農村土地承包法》,全面建設農村小康社會。
80、認真做好林權證發換證工作。
81、銳意改革,大膽創新,實現景谷林業又快又好發展。
82、山定權,樹定根,人定心。
83、山有其主,主有其權,權有其責,責有其利。
84、深化改革,銳意創新,努力實現景谷林業持續快速健康發展。
85、深化集體林權制度改革,促進*建設。
86、深化集體林權制度改革,構建和諧景谷。
87、深化集體林權制度改革,規范森林資源流轉體系。
88、深化集體林權制度改革,建立新型的林業合作經營體系。
89、深化集體林權制度改革,建設山川秀美的生態文明社會。
90、深化集體林權制度改革,健全森林資源“三防”體系。
91、深化集體林權制度改革,解放和發展林業生產力。
92、深化集體林權制度改革,確保農村穩定
93、深化集體林權制度改革,實現農村生產力的大解放。
94、深化集體林權制度改革,勢在必行、迫在眉睫。
95、深化集體林權制度改革,是改革由耕地向林地的延伸。
96、深化集體林權制度改革,是建設*的客觀要求。
97、深化集體林權制度改革,釋放農村勞動力的巨大潛能。
98、深化集體林權制度改革,增強經濟社會發展后勁。
99、深化集體林權制度改革,做強做大景谷林業產業。
100、深化集體林權制度改革是農村生產關系的大調整。
101、深化集體林權制度改革是破解“三農”問題的有效途徑。
102、深化集體林權制度改革是確保農村穩定、構建和諧景谷的需要。
103、深化集體林權制度改革是適應*發展的必然選擇。
104、深化集體林權制度改革是有效持久增加農民收入的治本之策。
105、深化集體林權制度改革要保證農民的知情權、參與權和決策權。
106、深化集體林權制度改革要堅持“多予少取放活”的方針。
107、深化集體林權制度改革要堅持以人為本,尊重群眾,依靠群眾。
108、深化林權制度改革,促進全縣經濟社會快速健康發展。
109、深化林權制度改革,鞏固林業發展成果。
110、深化林權制度改革,貫徹落實科學發展觀。
111、深化林權制度改革,建立現代林業產權制度。
112、深化林權制度改革,建設*。
113、深化林權制度改革,健全林業服務體系。
114、深化林權制度改革,解放和發展林業生產力。
115、深化林權制度改革,解放和發展農村經濟。
116、深化林權制度改革,利國利民利集體。
117、深化林權制度改革,全面建設小康社會。
118、深化林權制度改革,實現“還權于民、還利于民、還山于民”。
119、深化林權制度改革,實現“山有其主、主有其權、權有其責、責有其利”。
120、深化林權制度改革,是繼土地改革和土地家庭聯產承包之后的第三次土地改革。
121、深化林權制度改革,統籌城鄉協調發展。
122、深化林權制度改革,挖掘林地的巨大潛力。
123、深化林權制度改革,吸引各種生產要素向林業聚集。
124、深化林權制度改革,消除林業發展的體制障礙。
125、深化林權制度改革,增加林農收入,促進山區經濟發展。
126、深化林權制度改革的目標是建立“產權歸屬清晰、經營主體到位、責權劃分明確、利益保障嚴格、流轉順暢規范、監管服務有效”的現代林業產權制度。
127、深化林權制度改革是激活林業發展機制的根本措施。
128、深化林權制度改革是解放和發展林業生產力的重大舉措。
129、深化林權制度改革是經濟社會發展中的大事。
130、深化林權制度改革要以《農村土地承包法》和《村民委員會組織法》依據。
131、深入調查摸底,全面掌握情況。
132、樹立和落實科學發展觀,深化林業產權制度改革。
133、所有權與經營權分離,全面提升經營管理水平。
134、統一思想,堅定信心,積極推進林權制度改革。
135、突破體制障礙,維護農民利益,增進農民福祉。
136、推進林權制度改革,加快林業和農村經濟發展。
137、穩定自留山政策。
138、希望在山,出路在林。
139、行動起來,積極開展深化林權制度改革。
140、嚴管公益林,搞活商品林,放開人工林。
141、嚴密組織實施,有序推進林改。
142、依法登記的森林、林木和林地所有權或使用權權益受法律保護。
143、依法登記發放林權證,接受社會和群眾監督。
144、依法進行林改,維護林農權益。
145、依法實行森林、林木和林地登記發證制度。
146、以對黨和人民高度負責的態度,扎實推進林權制度改革。
147、以高度的政治責任感扎實推進林權制度改革。
148、以深化集體林權制度改革為契機,加快林產業發展步伐。
149、用科學發展觀統領林業工作全局,積極推進林權制度改革。
150、支持配合、積極參與,順利完成林改任務。
151、轉變林業經營觀念,放活林業經營機制。
152、資源增長、產業增效、林農增收。
153、總結經驗,積極推進集體林權制度改革。
154、尊重歷史、照顧現實、面向未來,合理解決林權爭議。
155、尊重農民意愿,認真搞好林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