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做好 2021 年普通中小學校(幼兒園) 寒假工作的通知
各縣區教體局,城鄉一體化示范區教育中心,高新區、鴨河 工區、官莊工區社會事業局,油田教育中心,局屬各普通中 小學校(幼兒園):
為確保我市中小學校正常的教育教學秩序,保證全市中 小學生度過一個安全、文明、愉快而有意義的假期,按照上 級有關要求,結合我市教育工作實際,現就 2021 年我市中 小學校寒假工作有關事宜通知如下:
一、 統一放假時間,嚴格假期時間安排 我市義務教育階段學校寒假假期為 4 周,具體起止日期 為公歷 2021 年 1 月 31 日至 2 月 27 日(農歷臘月十九至次 年正月十六),鑒于 2 月 28 日(正月十七)恰逢星期日, 根據省教育廳有關規定,可安排學生報到,3 月 1 日(正月 - 1 -十八)正式上課,幼兒園參照該時間安排執行。
普通高中學 校寒假假期為 3 周,具體起止日期為公歷 2021 年 2 月 4 日 至 2 月 24 日(農歷臘月廿三至次年正月十三),2 月 25 日 (農歷正月十四)正式上課。各縣區要嚴格執行放假時間,不得隨意調整放假時間、 增減假期時限;因特殊情況需要調整假期安排的,縣區教育 行政部門按要求報市教育局備案。
二、總結本期工作,做好下期工作準備 各縣區教育主管部門和學校要妥善安排好本學期結束 工作,合理安排期末復習、考試時間,認真做好綜合素質評 定和各項總結工作。同時要盡早明確下學期工作目標,謀劃 工作思路和重點工作,確保新學期如期、順利開學。要做好 假期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設工作,教育學生過一個文明健康 的假期。局屬各中小學校(幼兒園)的學期工作總結要于放假前 一周內分別報市教育局基礎教育一科、基礎教育二科。
三、嚴格疫情防控,確保師生生命健康 各縣區各學校要嚴格按照市教育局新冠疫情防控工作 領導小組《關于做好 2021 年元旦、春節期間疫情防控工作 的通知》(宛教疫防組〔2020〕132 號)要求,抓好疫情防 控工作。要深刻認識到今冬明春是疫情防控的關鍵時期,堅 決克服懈怠思想、僥幸心態,牢固樹立生命高于一切理念;要把疫情防控擺在學校工作的首要位置,進一步完善校園突 發疫情應急處置預案,抓好常態化疫情防控工作,及早謀劃、 - 2 -科學安排師生員工放假前和假期間疫情防控工作,持續鞏固 防控工作成效。
四、開展安全教育,加強校園安全防范 各縣區教育主管部門要按照上級部門安全管理要求,高 度重視學生的安全教育和學校安全工作,強化安全意識,制 定工作方案,落實安全責任,切實把安全工作做足、做細、 做實。
各校要在放假前開展好以安全為主題的教育活動,教 育學生牢固樹立安全第一的意識,嚴防食物中毒、煤氣中毒、 觸電、火災及交通等各種傷害事故的發生;要全面開展一次 校園安全檢查,及時做好校舍和設施設備的檢查、維護、改 造和修繕工作,全面開展防火、防盜等安全隱患排查,發現 問題,及時整改;要認真做好假期值班工作,嚴格執行二十 四小時值班制度,領導帶班,責任到人,值班室電話確保暢 通,加強門衛管理和夜間巡邏,嚴防突發事件發生,確保學 校安全。
五、規范辦學行為,減輕學生課業負擔 嚴格執行省、市規范辦學行為的有關規定,不得利用假 期組織學生進行有償補課或變相有償補課,不得舉辦各種面 向學生的補習班、輔導班、提高班,不得將校舍租給社會機 構和個人舉辦針對中小學生的培訓活動,禁止和嚴肅查處教 師有償家教;嚴禁商業活動、商業廣告進校園,發放的獎狀、 證書、獎品、致家長的一封信等物品中不得夾帶或隱含商業 廣告,杜絕違規辦學行為。
各縣區各學校要立足于增強實踐能力、培養創新精神、 - 3 -促進健康成長,為學生提供科學的假期生活指導。嚴格控制 學生假期書面家庭作業量,在疫情防控形勢允許的前提下, 提倡布置活動性、實踐性、探究性家庭作業;鼓勵學生參與 除夕、春節等節日傳統文化活動,學習、感悟民俗文化和優 良傳統;鼓勵師生、家長加入到社會志愿服務活動中。寒假 期間,嚴禁中小學生出入宗教活動場所或參與任何形式的宗 教活動。
市教育局設立規范辦學行為舉報電話:
0377-63137469 ( 違 規 收 費 ) 、0377-63171278 ( 義 務 教 育 學 校 ) 、0377-63167634(幼兒園、高中)。
對群眾舉報違規辦學行 為事件,一經查實,按照有關規定,嚴肅處理,絕不姑息。請各地將本通知精神及時傳達到轄區內各級各類中小學 校(幼兒園),確保師生過一個安全、歡樂、祥和的春節, 確保下學期春季開學工作平穩有序。
2020 年 12 月 3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