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新生入校后應統一參加校醫務室組織的體格檢查。
二、新生臨床檢查的內容包括:血壓、心肺、肝脾、脊柱、四肢、皮膚等。
三、新生體檢的內容包括:視力、身高、體重、肺活量、胸圍等。
四、新生化驗的內容包括:肝功能+兩對結核菌素試驗及胸小片拍照。
五、如發現疫情及時上報上級防疫部門,并做好現場或局部消毒工作。
六、建立新生健康檔案,其體檢結果記入健康檔案。
擴展資料
根據教育部規定,在體檢中發現一些嚴重疾病的考生,可不錄取,具體如下:
1、嚴重心臟病(先天性心臟病經手術治愈,或房室間隔缺損分流量少,動脈導管未閉返流血量少,經二級以上醫院專科檢查確定無需手術者除外)、心肌病、高血壓病。
2、重癥支氣管擴張、哮喘,惡性腫瘤、慢性腎炎、尿毒癥。
3、嚴重的血液、內分泌及代謝系統疾病、風濕性疾病。
4、重癥或難治性癲癇或其他神經系統疾病;嚴重精神病未治愈、精神活性物質濫用和依賴。
5、慢性肝炎病人并且肝功能不正常者(肝炎病原攜帶者但肝功能正常者除外)。
6、結核病除下列情況外可以不予錄取。
(1) 、原發型肺結核、浸潤性肺結核已硬結穩定;結核型胸膜炎已治愈或治愈后遺有胸膜肥厚者;
(2) 、一切肺外結核(腎結核、骨結核、腹膜結核等等)、血行性播散型肺結核治愈后一年以上未復發,經二級以上醫院(或結核病防治所)專科檢查無變化者;
(3)、 淋巴腺結核已臨床治愈無癥狀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