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科批有沒有降分錄取?降分錄取是怎么進行的?
答:根據省招委、省教育廳規定:除福建省屬高校涉外合作辦學項目(含涉港澳合作辦學和國際課程項目,下同)、閩臺合作辦學項目外的民辦高校和獨立學院其他專業,第二次征求志愿錄取后生源仍不足的,經批準,可在本科批錄取控制分數線下20分以內,在第二次征求志愿有填報該院校專業組志愿的考生中,從高分到低分投檔,由招生院校擇優錄取。
邊防軍人子女預科班第二次征求志愿錄取后,生源仍不足的,允許不低于有關高校所在批次錄取控制分數線下80分,在第二次征求志愿有填報該校志愿的考生中,從高分到低分投檔,由學校擇優錄取。信息來源于網絡僅供參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