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退休工資如何計算
養老金計算公式:
每月到手的養老金=月基礎養老金+月個人賬戶養老金
(1)月基礎養老金=(全省上年度所有職工的月平均工資+本人指數化月平均繳費工資)÷2×繳費年限×1%
(2)個人賬戶養老金=個人賬戶的余額÷計發月數(50歲為195、55歲為170、60歲為139)
達到法定退休年齡,繳費年限累計滿10年或15年及其以上者,基本養老金按以下辦法計發:月基本養老金=基礎養老金+個人賬戶養老金。
1、基礎養老金=(退休時上年度全省在崗職工月平均工資十本人指數化月平均繳費工資)/2×本人繳費年限)×1%。
2、個人賬戶養老金=退休時個人賬戶儲存額/本人退休年齡相對應的計發月數。有獨生子女證的,增加養老金總額的5%。1998年9月30日及以前參加工作的,另有過渡性養老金。
根據《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 財政部關于2020年調整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的通知》(人社部發[2020]22號)精神,經市委、市政府批準,并經人社部、財政部審核同意,現將2020年調整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有關問題通知如下:
一、調整范圍
自2020年1月1日起,對2019年12月31日前已按規定辦理退休手續并按月領取基本養老金的人員(以下簡稱“退休人員”),以及按照《關于頒發〈國務院關于安置老弱病殘干部的暫行辦法〉和〈國務院關于工人退休、退職的暫行辦法〉的通知》(國發[1978]104號)辦理退職的人員(以下簡稱“退職人員”),調整基本養老金。
二、調整辦法
(一)定額調整
企業退休人員、退職人員,每人每月增加60元;機關事業單位退休人員、退職人員,每人每月增加53元。
(二)掛鉤調整
1.企業和機關事業單位退職人員、繳費年限不滿15年的退休人員,每人每月增加15元;企業和機關事業單位繳費年限滿15年以上的退休人員,在每人每月增加15元的基礎上,繳費年限在15年以上的部分,繳費每滿1年(不滿1年按1年計算),每人每月再增加1.5元。
2.企業和機關事業單位退休人員、退職人員,每人每月按照本人2019年末的月基本養老金水平的1.6%增加基本養老金。
(三)高齡調整
企業和機關事業單位退休人員、退職人員,截至2019年12月31日年滿70周歲不滿75周歲的,每人每月增加30元;年滿75周歲不滿80周歲的,每人每月增加50元;年滿80周歲的,每人每月增加70元。此外,對于女年滿65周歲不滿70周歲的,每人每月增加5元。
(四)適當傾斜
1.企業退休軍轉干部,按照本通知前述規定調整基本養老金后,月基本養老金不足3376元的,補齊到3376元。
2.繳費年限滿15年以上的企業退休人員,按照本通知前述規定調整基本養老金后,月基本養老金不足3376元的,繳費年限在15年以上的部分,繳費每滿1年(不滿1年按1年計算),每人每月再增加1.2元。調整后的月基本養老金最高增加到3376元。
三、資金來源
本次調整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所需資金,參加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的,從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基金中列支;參加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基本養老保險的,從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基本養老保險基金中列支;其他人員按原渠道列支。
四、發放時間
本次調整增加的基本養老金于7月底前發放到位,今年1至7月份調整增加的基本養老金一并補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