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退休工資如何計算
1、基礎養老金月標準以當地上年度在崗職工月平均工資和本人指數化月平均繳費工資的平均值為基數,繳費每滿1年發給1%。計算公式為:
基礎養老金=(參保人員退休時當地上年度在崗職工月平均工資+本人指數化月平均繳費工資)÷2×繳費年限×1%
2、個人賬戶養老金月標準為個人賬戶儲存額除以計發月數。計算公式為:
個人賬戶養老金=參保人員退休時個人賬戶累計儲存額÷計發月數
3、過渡性養老金月標準以本人指數化月平均繳費工資為基數,“統賬結合”前的繳費年限每滿1年發給1.2%。計算公式為:
過渡性養老金=本人指數化月平均繳費工資×統賬結合前的繳費年限×1.2%
4、過渡性調節金以當地現行標準為基數,2006年至退休的按一定比例計發。2015年及以后退休的,不再發給過渡性調節金。
上述各項之和為每月領取額。
7月7日,江蘇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發布關于《2020年調整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的通知,在 結合國家養老金調整的標準下,江蘇省多措并舉連續多年同頻率、同步調對企業、機關事業單位的養老金做出上調,這將受益于江蘇省917萬的退休人員。下面,我們來了解一下具體養老金調整的相關細節。
首先,我們說一下江蘇省的調整優點,掛鉤調整按照1.4%的比例調整同時,細化養老金調整情況,采取企業和機關事業單位分開的調整方式,對企業退休人員采取5.4%的比例上調,對機關事業單位退休人員采取不超過3.9%的比例上調,這點也能體現出來江蘇省在養老金省級統籌上下了很大功夫,逐步縮小企業與機關事業人員的養老金差距。
其次在定額調整上,基本與2019年一致,月增加34元。繳費年限在15年(包含)以下的每滿1年,月增加2元,繳費年限在15-25年之間,每滿1年月增加3元。繳費年限在25年以上的每滿1年月增加5元。上述增長前提都是在繳費滿15年的情況下給予調整。
最后在傾斜調整上,結合江蘇省的老齡化趨勢,主要對高齡傾斜做出了3個檔的調整,一是70周歲(含)-75周歲(不含),每人加發25元/月。二是 75周歲(含)-80周歲(不含),每人加發35元/月。三是80周歲以上的,每人加發45元/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