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工代訓是國家職業技能提升行動中為支持中小微企業克服疫情影響加快發展而推出的一項重要舉措,我市于今年第三季度啟動這項工作。
為積極加快以工代訓培訓補貼發放。市人社部門提醒,凡我市在疫情期間停工停產1個月以上的中小微企業,在停工期間正常發放工資并組織員工培訓的,以及2020年2月以來新吸納部分勞動者就業并培訓的中小微企業均可登錄我市創業和就業服務網直接申報領取這一補貼。補貼標準為每人每月500元,一般補貼時間不超過2個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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揚州就業創業信息網登錄網址:http://106.14.50.236:8181/yzcyjy/portal/index;點擊左下角原文鏈接可直接訪問。
市人社部門要求各縣市區要創新方式方法,在國家和省規定的原則和范圍內,用足、用好以工代訓政策,依托金保系統自動調取匹配符合政策條件的企業和個人,借力大數據手段精準比對、集中發放以工代訓補貼,目前我市補貼已經開始發放。
企業引進人才住房保障政策
服務對象:在我市注冊成立,正常納稅并繳納各項社會保險費、具有獨立法人資格的企業(銀行、保險、證券、電訊、供電等企業除外)全職引進的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學歷或技師及以上職業資格的人才(年齡一般不超過35周歲)。
補貼標準:
1、租房補貼:可連續享受3年
(1)具有博士學位或正高級專業技術資格的人才,每月補貼不低于3000元;(2)具有碩士學位或副高級專業技術資格、高級技師職業資格的人才,每月補貼不低于1000元;(3)具有全日制本科學歷、技師職業資格的人才,每月補貼不低于500元。
2、購房補貼:
(1)具有博士學位、正高級專業技術資格的人才,給予一次性購房補貼15萬元;(2)具有碩士學位或副高級專業技術資格、高級技師職業資格的人才,給予一次性購房補貼6萬元。
就業見習補貼
服務對象:畢業后兩年內未就業的全日制普通高校畢業生;離畢業時間不足三個月(見習期為六個月的可向前延伸到離畢業時間不足六個月)尚未落實工作單位的全日制普通高校應屆畢業生;16-24歲登記失業青年。見習期一般為3-6個月。
補貼標準:見習人員見習期間,按照不低于當地最低工資標準的60%發放見習生活補貼。對見習人員見習期滿留用率達50%以上的見習單位,按每留用一人補貼1000元的標準,給予一次性見習補貼。其他經考核合格的就業見習基地,按照每留用一人每月給予100元的指導管理費用。
畢業生一次性求職創業補貼
服務對象:畢業學年內有就業創業意愿并積極求職創業的在揚高校(含民辦高校、獨立學院)及揚州范圍內的中等職業學校、技工院校和特殊教育院校職業教育類的城鄉低保家庭、殘疾、已經獲得國家助學貸款的、建檔立卡低收入農戶家庭和屬于特困人員的畢業生。
補貼標準:一次性求職創業補貼的補貼標準為1500元/人。
一次性吸納就業補貼
服務對象:疫情期間吸納畢業年度內高校畢業生的中小微企業。
補貼標準:中小微企業每吸納一名畢業年度內的高校畢業生,按1000元標準給予補貼。
高校畢業生靈活就業社會保險補貼
服務對象:離校2年內未就業高校畢業生。
補貼標準:按照其實際繳納社會保險費的50%給予補貼,最長不超過2年。
小微企業吸納高校畢業生社會保險補貼
服務對象:小微企業招用畢業年度高校畢業生、離校2年內未就業高校畢業生,與之簽訂1年以上勞動合同并繳納社會保險。
補貼標準:按用人單位給高校畢業生實際繳納社會保險費給予全額補貼(個人應繳納部分除外),最長不超過1年。
稅收減免
服務對象:畢業年度內高校畢業生。
減免標準:從辦理個體工商戶登記當月起, 在3年內按每戶每年14400元為限額,依次扣減其當年實際應繳納的增值稅、城市維護建設稅、教育費附加、地方教育附加和個人所得稅。
吸納就業困難高校畢業生獎勵補貼
服務對象:對當年新招收符合就業困難人員條件的畢業年度高校畢業生并與其簽訂2年以上勞動合同的各類企業、民辦非企業組織。
補貼標準:按每人3000元給予用人單位一次性獎勵補貼。
企業招用就業困難高校畢業生社保補貼
服務對象:企業招用符合就業困難人員條件的高校畢業生(經人社部門認定為就業困難對象的),與之簽訂1年以上勞動合同并繳納社會保險費的。
補貼標準:按其為高校畢業生實際繳納的社會保險費給予全額補貼(不包括個人應繳納的部分),補貼期限最長不超過3年。
富民創業擔保貸款
服務對象:高校畢業生
貸款標準:高校畢業生個人創業可申請不超過50萬元的富民創業擔保貸款;高校畢業生創辦小微企業吸納符合條件的人員,可申請不超過300萬元的富民創業擔保貸款。
就業技能培訓補貼
服務對象:參加就業技能培訓并取得專項能力證書和初、中級國家職業資格證書或職業技能等級證書的畢業年度高校畢業生。
補貼標準:專項能力證書補貼標準1000元。初、中級國家職業資格證書或職業技能等級證書補貼標準分別為1000元、1500元。
一次性創業補貼
服務對象:持《就業創業證》,參加創業培訓合格,首次創業(在揚州市區領取營業執照或者其他法定注冊登記手續)并帶動其他勞動者就業,正常經營6個月以上三年以內(以企業的身份連續繳納社會保險費6個月以上),依法申報納稅的普通高等學校學生(在校及畢業兩年內)所創辦的經營主體。
補貼標準:一次性補貼5000元。
創業帶動就業補貼
服務對象:對領取一次性創業補貼3年內吸納就業,并且與所吸納就業人員簽訂一年以上勞動合同,且已連續繳納6個月社會保險費的普通高等學校學生(在校及畢業兩年內)所創辦的經營主體。
補貼標準:按照每帶動一人2000元的標準給予一次性補貼。
創業場地租金補貼
服務對象:首次創業三年內租用經人社部門認定的創業孵化基地(大學生創業園)的高校學生(在校及畢業2年內)所創辦的經營主體。就業困難大學生在創業孵化基地以外自行租用合法經營場地創辦的經營主體。
補貼標準:按照實際繳納金額每年不超過5000元,補貼期限不超過3年。
創業培訓補貼
服務對象:對具有創業意愿望和培訓需求并且具備一定創業條件的高校畢業生(含畢業前兩年的在校大學生)參加人社、財政部門認定的培訓項目并取得合格證書的,按規定給予創業培訓補貼。
補貼標準:創業意識培訓300元/人;創業能力培訓(SYB)、網絡創業培訓、創業模擬實訓1000元/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