陽江出臺了這些新政策,還有補貼促就業!
穩定政策適度降低社會保險等成本
我市由稅務機關征收社會保險費的政策和征管程序不變,繳費方式不變,保持企業社會保險繳費成本總體穩定。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用人單位繳費率維持14%不變,失業保險費率維持1%標準至2020年底,繼續實施失業保險浮動費率制度。職工基本醫療保險單位繳費費率仍保持5%,實施至2020年底。繼續按照省的政策階段性下調費率,全面實施工傷保險浮動費率,實施至2020年底。2018至2020年底,殘疾人就業保障金下調為按2017年的征收標準進行征收。
進一步降低企業招工費用
全市每年組織25場以上市內“村企”“園村”“校企”招聘活動,組織企業參加市外勞務對接活動。引導市場主體開展農村勞動力有組織勞務輸出,每成功介紹一名農村勞動力穩定就業并參加社會保險6個月以上的,由就業補助資金給予400元的補助。對被評為國家、省“人力資源服務誠信示范機構”的,由省給予獎補。
加大重點用工企業服務力度
用工量1000人以上或一次性新增用工300人以上的企業屬于我市重點用工企業,由企業所在地縣級以上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設立就業服務專員,全程提供用工政策對接和協調服務。組織開展重點用工企業人力資源需求摸查,全市每年組織8場以上重點用工企業專場招聘會。人力資源服務機構為重點用工企業介紹員工,穩定就業并參加社會保險6個月以上的,由就業補助資金按每人400元給予職業介紹補貼。
積極支持中小微企業吸納就業
將小微企業招用應屆高校畢業生社保補貼期限從1年延長至2年。登記注冊3年內的小微企業吸納就業并按規定繳納社會保險費的,按其吸納就業人數給予創業帶動就業補貼,招用3人(含3人)以下的按每人2000元給予補貼;招用3人以上的每增加1人給予3000元補貼,總額最高不超過3萬元。支持家政服務業吸納就業,對員工制家政服務企業,按不超過其為所招用家政服務從業人員實際繳納社會保險費的50%給予補貼。鼓勵中小微企業吸收建檔立卡貧困勞動力就業,穩定就業并參加社會保險6個月以上的,由就業補助資金按每人3000元給予補貼。對用人單位、產業園區吸納就業效果顯著,且被省評定為示范性就業扶貧基地的,由省給予30萬元一次性獎補。
進一步鼓勵創業帶動就業
對符合條件的創業者提供最高30萬元、最長3年的創業擔保貸款及貼息;合伙經營或創辦小企業的可按每人最高30萬元、貸款總額最高300萬元實行“捆綁性”貸款;對符合條件的勞動密集型和科技型小微企業,貸款額度最高為500萬元。將一次性創業資助標準提高到1萬元,范圍擴大到返鄉創業人員。整合建立一批主要面向到鄉村創業人員的創業孵化基地,對符合條件的返鄉創業孵化基地,按每個基地10萬元標準由就業補助資金給予一次性補助。
進一步激勵高校畢業生多渠道就業
應屆高校畢業生到中小微企業或鄉鎮、村居社會管理和公共服務崗位,穩定就業(服務)并參加社會保險6個月以上的,由就業補助資金按每人5000元給予到基層就業補貼。擴大“三支一扶”志愿服務招募規模,進一步提高工作生活補貼標準。將求職創業補貼標準從每人1500元提高到2000元。離校未就業高校畢業生靈活就業的,按個人實際繳納社會保險費用的50%給予補貼。全市公共就業人才服務機構每年組織開展高校畢業生專場招聘服務活動40場以上、就業創業政策進校園活動4場以上。
進一步加大勞動力技術技能培訓力度
加快構建教育與產業統籌融合發展格局,推動學科專業與產業需求精準對接,加快應用型本科院校轉型發展。2019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將失業保險技能提升補貼申領條件由企業在職職工參加失業保險3年以上放寬至參保1年以上。全面推行企業新型學徒制培訓,鼓勵職業院校和技工院校與企業開展合作辦學。
幫扶困難企業職工穩崗轉崗
進一步加大援企穩崗力度,對不裁員或少裁員的參保企業,可返還其上年度實際繳納失業保險費的50%。用人單位吸納困難職工就業,簽訂一年以上勞動合同并參加社會保險的,按每月400元標準給予一般性崗位補貼,補貼期限不超過1年。人力資源服務機構介紹困難職工穩定就業并參加社會保險6個月以上,由就業補助資金按每人400元給予職業介紹補貼。
加大困難人員托底幫扶力度
將就業見習補貼對象擴大至離校未就業(畢業兩年內)高校畢業生和16-24歲失業青年;對見習者屬就業困難人員、建檔立卡貧困戶家庭成員、低保對象或殘疾人的,見習期間由就業補助資金按每月500元給予生活費補貼。見習者見習期滿被用人單位留用,穩定就業并參加社會保險6個月以上的,由就業補助資金按每人3000元給予用人單位留用補貼。對依托互聯網服務平臺等新業態、新模式實現靈活就業的就業困難人員,給予其社會保險實際繳費額50%的社保補貼。對生活困難又不符合失業保險金領取條件的困難職工,由就業補助資金按每人5000元給予臨時生活補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