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租房的申請條件是,申請人在本地無住房或者住房面積低于規定標準的,家庭收入低于規定標準的,是外來務工人員,且在本地穩定就業達到規定年限的。申請流程總共可分為受理、初審、復審、公示這四個步驟。以下是小編收集的甘肅公租房的相關信息,僅供參考。
一、甘肅公租房的申請條件
1.戶口簿及家庭成員的身份證(必備材料);
2.民政部門認定的低收入家庭證明或《吉林市城市困難居民證》、最低收入家庭的《吉林市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金領取證》(必備材料);
3.房屋所有權證、租住房屋證或房屋承租證、住房租賃協議(必備材料);
4.申請人在吉林銀行自行開設的廉租住房租賃補貼專用存折(必備材料);
5.拆遷產權調換證明或補償協議書、離婚財產分割協議書等與住房相關的證明;
6.農民家庭需由戶口所在地政府出具失去原有耕地的證明和居住地街道辦事處出具的在城鎮居住10年以上的證明;
7.其他需要的證明材料。
二、甘肅公租房的申請流程及步驟
據悉,今年起全省各地廉租住房(含購改租等方式籌集)建設計劃調整并入公共租賃住房年度建設計劃,以前年度已列入廉租住房年度建設計劃的在建項目可繼續建設,建成后統一納入公共租賃住房管理。我省規定,并軌的公共租賃住房租金原則上應控制在同地段、同類型住房市場租金標準的60%~70%。政府投資建設并運營管理的公共租賃住房,各地可根據保障對象的支付能力實行差別化租金,按收入的高低分檔核定租金標準;對符合條件且收入較低的保障對象采取租金減免。社會投資建設并運營管理的公共租賃住房,各地可按規定對符合條件的低收入住房保障對象予以適當補貼。公共租賃住房單套建筑面積應控制在40~90平方米,以60平米小戶型為主,戶型為一居室、一室一廳、兩室一廳。政府出資新建的公共租賃住房采取集中建設或配套建設相結合的方式,面積控制在60平米以內。勞動密集型企業利用自有土地建設的公共租賃住房,面積控制在40平米以內。為利于引進人才,可適當建設部分90平方米以內的三居室公寓,配建比例不超過公共租賃住房總量的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