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租房的申請條件是,申請人在本地無住房或者住房面積低于規定標準的,家庭收入低于規定標準的,是外來務工人員,且在本地穩定就業達到規定年限的。申請流程總共可分為受理、初審、復審、公示這四個步驟。以下是小編收集的龍巖公租房的相關信息,僅供參考。
一、龍巖公租房的申請條件
1、需要具有在龍巖五年以上的常住戶口。
2、1人的家庭年收入金額低于1萬元以下的,2人的家庭年收入金額低于1.6萬元以下的,3人或3人以上的家庭年收入金額低于2.2萬元以下的。
3、家庭人均住房面積低于15平方米。
4、從未參加過樓房改購或集資合作建房的以及從未購買過或承租過經濟適用房的。
5、能夠滿足龍巖保障房主管部門規定的其他條件。
二、龍巖公租房的申請流程及步驟
1、受理機關收到申請人的申請材料后,應當及時作出是否受理的決定,并向申請人出具書面憑證。申請材料不齊全或者不符合法定形式的,應當及時告知申請人需要補正的全部資料。
2、受理機關應當會同相關程序部門,通過申請人戶口所在地和實際居住地的社區、街道、鄉鎮,采用查檔取證、入戶調查、鄰里訪問以及信函索證等方式對其家庭人口、住房狀況和收入狀況進行走訪核查,申請家庭及有關單位、組織或個人應當如實反映有關情況。
3、經初審不符合申請條件的,受理機關應當書面告知申請人,說明理由;經初審符合申請條件的,由受理機關在公共場所進行公示,公示期限為7日。經公示符合條件后,統一報送市房改辦,由市房改辦轉市建設局、市民政局提請相關部門核查有關信息后,經復核認定符合規定條件的,在《閩西日報》或龍巖建設信息網上公示,公示期限為7天。
4、經公示無異議或者異議不成立的,市房改辦予以登記,并書面通知申請人,進入配租(或輪候)環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