呼和浩特高齡補貼標準:80—99周歲,每人每月100元,所需資金由自治區、盟市、旗縣共同承擔,自治區本級按照一、二、三類地區30%、50%、70%的標準補助盟市。100歲以上(含),每人每月600元,所需資金全部由自治區本級財政承擔。2024年的呼和浩特高齡津貼的標準暫未調整,沿用仍是往年度適用的標準,具體內容見下文。
一、呼和浩特高齡津貼發放對象
具有內蒙古戶籍、年齡在80周歲(含80周歲)以上的老年人。
二、呼和浩特高齡津貼發放標準
80—99周歲,每人每月100元,所需資金由自治區、盟市、旗縣共同承擔,自治區本級按照一、二、三類地區30%、50%、70%的標準補助盟市。100歲以上(含),每人每月600元,所需資金全部由自治區本級財政承擔。
三、呼和浩特高齡津貼申請流程
符合條件的老年人填寫申請表后,將申請表及相關材料提交給戶籍所在地嘎查、村委會(社區居委會),由戶籍所在地嘎查村委會(社區居委會)、蘇木鄉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和各旗縣(市、區)民政部門自下而上逐級審核。旗縣(市、區)民政部門審核通過后,自老年人提交申請表當月開始,為其計算發放高齡津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