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溪高齡補貼標準:百歲以上老年人按每人每月200元發放生活補貼;九十周歲至九十九周歲的老年人按每人每月100元發放生活補貼。2024年的本溪高齡津貼的標準暫未調整,沿用仍是往年度適用的標準,具體內容見下文。
一、本溪高齡津貼發放對象
(一)高齡老年人。具有本溪市戶籍的城鄉低保、城鄉低保邊緣家庭中80周歲以上(含80周歲)的老年人。
(二)失能老年人。具有本溪市戶籍的城鄉低保、城鄉低保邊緣家庭中60周歲(含60周歲)—79周歲(含79周歲)的以下殘疾老年人和病殘老年人。
二、本溪高齡津貼發放標準
養老服務補貼標準為每人每月50元。
2.根據《關于貫徹執行<遼寧省老年人權益保障條例>的實施意見》(本政辦發[2010]17號):百歲以上老年人按每人每月200元發放生活補貼;九十周歲至九十九周歲的老年人按每人每月100元發放生活補貼。
三、本溪高齡津貼申請流程
(1)本人申請。
符合條件的老年人由本人或委托他人向戶籍所在地的村、社區提出申請,填寫表格,一式三份,同時提供申請人本人身份證和戶口簿原件,本人近期一寸免冠照片3張。
(2)村(社區)審查。
村、社區負責對申請材料進行調查核實,經公示無異議后填寫縣高齡津貼發放匯總表上報各鎮(鄉)。
(3)鎮(鄉)審核。
鎮(鄉)負責對村、社區上報的申請材料進行審核和信息錄入,建立老年人高齡津貼信息數據庫,經公示無異議后上報縣老齡辦。
(4)縣老齡辦審批。
對符合條件的對象以書面形式進行確認;
對不符合條件的,將有關材料退回鎮(鄉),由鎮(鄉)告知申請人并說明原因。
(5)鎮(鄉)發放。
縣老齡辦根據審批情況將津貼劃撥到各鎮(鄉),各鎮(鄉)實行打卡發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