產假,是指職業女性根據法律規定享有的休假權利,從產前到產后,一般有98天。下面是小編給大家整理的2023年呼和浩特產假國家規定多少天的相關信息,僅供參考。
一、呼和浩特產假工資如何計算及產假天數
內蒙古呼和浩特市女員工在懷孕、生育和哺乳期間,可以按照國家有關規定享受特殊勞動保護并獲得幫助和補償,比如在產假、育兒假,其薪資、福利待遇等都不變。
在內蒙古只要是符合生育規定且參與了生育險的在職員工,不管是一胎、二胎還是三胎其工資=所在單位上年度的月平均工資÷30×生育津貼發放天數(產假天數),而未參加生育保險的由用人單位按照內蒙古及所在統籌地區規定的生育保險待遇標準向女職工支付費用。
產假本身就是在職婦女產期前后的休假待遇,根據內蒙古生育條例規定,如果是依法生育子女的夫妻,女方除享受國家規定的產假外,生育第一、二個子女的增加產假六十日,產假天數為158天,符合國家生育三胎規定,產假延長至90天,所以生三胎產假為188天。
二、呼和浩特產假期間可以辭退員工嗎
1、用人單位不得因女職工懷孕、生育、哺乳降低其工資、予以辭退、與其解除勞動或者聘用合同。
2、女職工在孕期不能適應原勞動的,用人單位應當根據醫療機構的證明,予以減輕勞動量或者安排其他能夠適應的勞動。
3、對懷孕7個月以上的女職工,用人單位不得延長勞動時間或者安排夜班勞動,并應當在勞動時間內安排一定的休息時間。
4、懷孕女職工在勞動時間內進行產前檢查,所需時間計入勞動時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