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州法定產假為158天。符合有關法律生育子女的夫妻,在享受法定產假(98天)的基礎上,延長產假60天(原法定延長30天)至158天,男方護理假15天。法定假日不包括在延長的產假內。以下整理了泰州產假工資相關規定,可供參考。
一、2024泰州產假相關政策規定多少天
2024年泰州產假規定是多少天暫未公布,以下泰州產假沿用的仍是往年的規定,僅供參考。
符合政策規定生育子女的夫妻,女方在享受國家規定產假的基礎上,延長產假60天,達到158天,男方享受護理假15天。推動實行父母育兒假制度,子女3周歲之前,夫妻雙方每年分別享受10天的育兒假。
《江蘇省女職工勞動保護特別規定》
第十二條用人單位應當給予生育或者終止妊娠的女職工下列保護:
(一)生育的,享受98天產假,其中產前可以休假15天,符合《江蘇省人口與計劃生育條例》規定生育的,延長產假30天。難產的,增加產假15天;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個嬰兒,增加產假15天;
(二)懷孕不滿2個月流產的,享受不少于20天的產假;
(三)懷孕滿2個月不滿3個月流產的,享受不少于30天的產假;
(四)懷孕滿3個月不滿7個月流產、引產的,享受不少于42天的產假;
(五)懷孕滿7個月引產的,享受不少于98天的產假。
二、泰州產假的工資發放標準
泰州產假期間工資發放情況如下:休假期間視作出勤,不影響工資、獎金及福利待遇。對于懷孕和產假的女職工,有相應的待遇保障,如暫時調換工種或減輕工作量、設立孕婦休息室、定期產前檢查、產假期間照發工資等。單位應保證女職工在懷孕、產假、哺乳期間獲得基本工資的權利,并不得解除或終止勞動合同。產前檢查費、接生費、手術費、住院費和藥費等應全部由單位負擔。
三、泰州生育津貼申領流程
1.在定點醫院掛賬結算醫療費用的參保女職工,系統自動完成生育津貼的申報登記工作,各級醫保經辦機構審核后將符合政策規定計發的生育津貼直接轉入用人單位,由用人單位發放。
2.參保女職工在非本市定點醫院住院生育或流產的�;蛞蛱厥馇闆r未實現生育津貼掛賬登記結算的。由用人單位至參保所屬醫保經辦機構辦理申領手續,醫保經辦機構對符合政策規定的生育津貼經審核后一次性轉入用人單位,由用人單位發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