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下是小編收集的關于信陽新生兒落戶需要哪些材料及辦理的流程的相關信息,供大家參考。
一、信陽新生兒上戶口需要什么材料
依據新生兒落戶隨父隨母自愿的原則,可以隨父也可以隨母落戶。所需材料:結婚證、新生兒父母的書面申請、新生嬰兒的出生醫學證明、其父或其母的戶口簿,向戶籍地公安派出所申報出生登記即可。
二、信陽新生兒上戶口的辦理流程
新生孩子落戶要在小孩出生一個月內,到父母任何一方的當地派出所的戶證部辦理:
1.嬰兒《出生醫學證明》(復印件1份,驗原件);
2.父母結婚證、身份證、戶口簿(復印件各1份,驗原件);
3.擬入戶地街道計劃生育工作機構出具的計劃生育證明(原件1份);
4.政策內生育一孩的,提供母親的計劃生育服務證;政策內生育二孩的,提供二孩生育審批表(復印件1份,驗原件);
5.超過一個月申報,提交嬰兒未隨戶口在外市縣父或母一方入戶的證明(原件1份)。
合法生育孩子的,落戶辦理方式如下:
1.首先要憑出生證到所在居委會開具“新生兒入戶通知單”;
2.其次帶著父母雙方戶口本、身份證、結婚證、孩子的出生證明、生育服務證、入戶通知單到所在街道辦事處蓋章;
3.最后去所在街道的派出所戶籍科辦理戶口,帶齊父母雙方戶口本、身份證、結婚證、孩子的出生證明、生育服務證;
信陽父母集體戶口孩子落戶須知
1、孩子能否落戶集體戶,“單位同意”是重點
孩子能否落在單位的集體戶上,重點要看“單位同不同意”。一般來說,在校學生集體戶、人力資源托管集體戶等戶籍流動可能較大的集體戶,單位是不允許將新生兒的戶口落下的。而有獨立地址的企事業單位,則有可能允許將職工子女落在其自有的集體戶下。帶集體戶口簿(或集體戶口本戶主頁復印件及本人頁原件)、新生兒出生醫學證明、計劃生育服務手冊、單位同意落戶意見書,可前往集體戶所在派出所辦理新生兒落戶手續。
2、一方家庭戶另一方為集體戶的,孩子須落家庭戶
父母雙方均為信陽市常住戶口,且一方為家庭戶另一方為集體戶的,新生兒辦理出生申報時不可隨集體戶一方落戶,須落戶在家庭戶的一方。
3、父母均是集體戶新生兒可自由選擇隨父隨母落戶
一般情況下,如果新生兒的父母雙方均為信陽的集體戶口,新生兒可以自由選擇隨父隨母登記入戶,但必須取得集體戶口所在單位的同意。
4、母親是信陽集體戶父親是外地戶口可隨母落戶信陽
在單位同意的情況下,如果新生兒的母親是單位集體戶,而父親是外地戶口,子女可以隨母落戶信陽集體戶,也可以隨父落戶外地家庭戶口。新生兒只有父親是信陽集體戶,而母親是外地戶口的話,原則上父親單位會建議新生兒須從母親上外地戶口,不能跟隨父親在信陽落集體戶。
5、空掛集體戶無法為新生兒落戶
記者在市戶籍管理部門了解到,因單位搬遷、破產、改制等原因造成的空掛集體戶(戶主已消失),是無法為子女辦理出生申報的。如父母雙方均為空掛集體戶,則須將父母戶口遷至祖父母(或外祖父母)處后,新生兒方能辦理出生申報。
三、新生兒最遲多久上戶口
新生兒在出生后的一個月以內,必須要去常住地的戶口登記機關申報上戶口。新生兒落戶,根據父母自愿的原則,可以隨父落戶,也可以隨母落戶。所需要帶的材料:其父或其母的戶口本、雙方的結婚證、新生兒父母的書面申請、新生兒的出生醫學證明,然后向戶籍地的公安派出所申報出生登記就可以了。
四、信陽新生兒登記辦理時限
符合政策規定,證明材料齊全,派出所戶口內勤當場辦結;符合政策規定,證明材料不全的,一次性告知需補辦的材料,第二次辦結。對需報市公安局審批的,對申辦材料齊全的,公安派出所應當在受理申請之日起的二十個工作日內完成調查核實工作,并將有關材料上報市公安局;市公安局接到上報材料后,經審查,應當在接到公安派出所的上報材料十個工作日內作出批準或者不批準的決定,并將審批結果返回公安派出所;公安派出所在接到上級公安機關的審批決定二日內,將審批結果通知申請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