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起,吉林省普通高校招生錄取分為本科、高職(專科)兩個階段,按類別分批次進行。“院校專業組”為志愿填報與投檔錄取的基本單位。每個院校專業組內設6個專業志愿,專業組內設置是否服從專業調劑選項。
1.普通類
普通類分為提前批、本科批和高職(專科)批三個批次。
提前批分為A、B兩個批段。A段設1個院校專業組志愿,包括軍事、公安、司法、消防、飛行學員、公費師范生、航海類等艱苦專業、優師專項計劃、有關高校綜合評價招生、全國重點馬克思主義學院的馬克思主義理論專業;部分院校的小語種專業;省屬院校的免費醫學定向、公費師范定向、訂單農科生等相關專業;定向培養軍士、司法類等高職(專科)層次相關專業,以及其他經教育部或我省招委會批準的特殊院校(專業)。B段設1個院校專業組志愿,包括高校專項計劃、高水平運動隊等特殊類型招生院校及專業。
本科批設40個院校專業組平行志愿,包括普通高校本科層次普通類招生各專業以及定向招生、少數民族預科班、民族班、中外合作辦學、蒙生八省對等協作計劃、國家專項計劃、地方專項計劃等專業。
高職(專科)批設40個院校專業組平行志愿,包括普通高校專科層次普通類專業。
2.體育類
體育類分為本科批和高職(專科)批。
本科批設20個院校專業組平行志愿,包括普通高校本科層次體育類專業。
高職(專科)批設20個院校專業組平行志愿,包括普通高校專科層次體育類專業。
2024年起,統一高考招生錄取按照物理、歷史兩個類別,分列招生計劃、分開劃線、分開投檔錄取。考生在高考成績公布之后填報志愿,實行平行志愿投檔錄取。
高等職業教育實行分類考試招生,高職院校考試招生與普通高校本科考試招生相對分開,構建符合高等職業教育培養規律和特點的高職分類考試招生制度。高職分類考試招生分為高職單獨考試招生和高職對口考試招生兩類。高職院校分類考試招生在每年春季進行,按照高職單獨考試招生和高職對口考試招生兩種不同類型,確定不同的考試內容。普通高中畢業生只允許選報高職單獨考試招生;中職畢業生可以在高職對口考試招生和高職單獨考試招生中任選其中一項報考。高職單獨考試招生文化素質測試全省統一組織,職業技能測試由招生院校自主實施。高職對口考試招生文化素質測試和職業技能測試全省統一組織。
吉林省《實施方案》遵循頂層設計,注重整體協同,貫徹了*、國務院的決策部署,結合本省實際,以高考為突破口,對普通高中學業水平考試制度、普通高中學生綜合素質評價制度、普通高校考試招生制度和高等職業教育分類考試招生制度等進行整體設計,形成了貫通基礎教育、職業教育和高等教育的全方位、多層次的綜合改革。著力為每位學生提供合適的升學通道,為不同學生提供多樣化的成長成才路徑。同時又體現育人為本,促進科學選才。本輪高考綜合改革,從高中教學、考試方式、招生錄取到高校人才培養均體現了育人為本的理念,按照學生興趣愛好和高校招生專業的科目要求,由學生自主選擇考試科目,將高校專業培養與高中教育教學有機銜接起來,增加人才素質結構的多元化和考試方式的多樣性。同時,開展綜合素質評價,把考試成績和綜合素質評價結合起來選拔人才,逐步扭轉唯分數論的評價導向。
《實施方案》把促進公平公正作為改革的基本價值取向,優化選考科目賦分辦法,使不同選考科目之間的成績具有可比性,保持每門選考科目內考生成績排名順序不變,確保公平公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