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收對象及條件
招收對象主要為2017年應屆本、專科男性畢業生,年齡不超過24周歲,所學專業符合部隊需求(畢業的專業代碼與部隊招收專業代碼相符,至少前四位代碼必須一致)。招收對象的政治和身體條件,按照征集義務兵的有關規定執行(經咨詢上級兵役機關,此次招收的士官為技術兵,體檢條件可適當放寬)。招收對象應能獲得國家承認的畢業證書,已開展職業技能鑒定的專業還應獲得國家頒發的職業資格證書(在網上能查到畢業證、職業資格證編號)。同等條件下,黨員、學生干部、曾服過現役和在學術、科研上有突出表現和成就的畢業生優先招收。
二、招收單位和專業
單位
高職高專專業代碼
專業名稱
沈陽軍區
580106
模具設計與制造
5903*
通信類
南京軍區
540601
工程測量技術
560301
建筑工程技術
580104
電機與電器
590104
計算機系統維護
海軍
550201
熱能動力設備與應用
560402
供熱通風與空調工程技術
580104
電機與電器
580201
機電一體化技術
5903*
通信類
空軍
580103
數控技術
580201
機電一體化技術
580301
機電設備維修與管理
5902*
電子信息類
590208
信息安全技術
第二炮兵
580205
計算機控制技術
5903*
通信類
總參謀部
5603*
建筑設計類
5604*
建筑設備類
5802*
自動化類
5902*
電子信息類
5903*
通信類
總后勤部
5603*
土建施工類
580301
機電設備維修與管理
5903*
通信類
總裝備部
580103
數控技術
580301
機電設備維修與管理
5902*
電子信息類
5903*
通信類
武警交通部隊
520158
道路橋梁工程技術
540601
工程測量技術
590101
計算機應用技術
三、招收程序
招收士官按照本人申請、體檢政審、專業審定、簽訂協議、批準入伍、組織交接、檢疫復查、入伍訓練、分配使用的程序進行。專業審定由區征兵辦公室、畢業生學校聯合審定。
四、招收方法步驟
今年,直招士官工作從3月初開始,8月上旬完成,具體分為以下五個階段:
第一階段 ,調查摸底階段(3月上旬)。根據上級精神,明確招收標準條件、進行調查摸底,收集各專業應屆畢業生情況。
第二階段,宣傳報名階段(3月上旬至4月上旬)。區征兵辦及學校利用多種方式,針對直招士官的政策規定進行宣傳發動,組織專業對口的畢業生報名。并于
第三階段,體檢政審階段(4月中旬至5月下旬)。組織體檢工作,根據體檢情況向各單位下達政審任務。5月底匯總政審情況。
第四階段,定兵簽訂協議階段(6月上旬至7月中旬)
第五階段,起運總結(8月上旬至中旬)。組織新招士官與招收單位見面,審查檔案材料,組織交接。
士官直招是畢業生在部隊實現就業的良好渠道,請涉及士官直招相關專業的(系)院高度重視,有針對性地進行調查摸底、宣傳發動并做好本系學生的報名工作。士官直招報名表在就業網下載專區下載,應征學生準確填寫報名登記表上相關信息后于
招收士官的待遇
(一)經批準招收為士官的公民,由各區(縣)征兵辦公室發給《應征公民入伍通知書》,并通知其常住戶口所在地的戶口登記機關注銷應招公民的戶口,享受軍屬待遇。
(二)批準入伍前是事業單位職工的,由原單位發給離開單位當月的全部工資、獎金及各種補貼;批準入伍前是企業單位職工的,原單位按照與本人簽訂的勞動合同中規定的工資待遇及企業工資制度規定,補發離開單位當月的工資。
(三)招收的士官由部隊集中組織入伍集訓2個月。集訓期間,統一執行新入伍士兵的津貼標準,每月200元。下達士官任職命令的當月起,執行相應的士官工資標準。
應屆大專畢業生首次任命為士官的軍銜級別工資起點標準為一級四檔每月1505元,應屆本科畢業生首次任命為士官的軍銜級別工資起點標準為二級一檔每月1850元。招收士官均享受部隊提供給其他同類士官的生活、服裝等供給待遇。
除每月工資外,從普通高等學校畢業生中直接招收的士官,服現役期間按照國務院、中央軍委和總部規定,享受相關的津貼補貼(軍人職業津貼、伙食補貼、生活補貼、夫妻分居補助、職務津貼、隨軍配偶生活困難補助、房租補貼和住房公積金、子女保育、教育補助)、退役費,士官生活補助、伙食灶差補助、防暑降溫費、獨生子女父母獎勵費等生活待遇,以及探親(已婚士官探配偶假為40天/年,未士官探父母假為30天/年)、保險、住房、醫療等其他待遇。
(三)招收士官的退役安置。招收的士官,服役滿第三期退出現役的,作轉業安置。符合轉業條件以轉業方式退出現役的,由入學前常住戶口所在地區(縣)安置。也可以由其父母、配偶或者配偶父母常住戶口所在地區(縣)人民政府安置;符合轉業條件以復員方式退出現役的,由入學前常住戶口所在地區(縣)接收,也可以由其父母、配偶或者配偶父母常住戶口所在地區(縣)人民政府接收;服役未滿第三期,以復員方式退出現役的,由入學前常住戶口所在地區(縣)人民政府接收;因其他原因不能以轉業、復員、退休方式退出現役的,由入學前常住戶口所在地區(縣)人民政府接收;符合士官退休條件的,按照有關規定作退休安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