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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市場監督管理局食品安全監督抽檢信息通告(2021年第7期)
近期,浙江省市場監督管理局組織抽檢糧食加工品、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調味品、肉制品、乳制品、飲料、方便食品、速凍食品、薯類和膨化食品、糖果制品、茶葉及相關制品、酒類、蔬菜制品、水果制品、炒貨食品及堅果制品、食糖、水產制品、淀粉及淀粉制品、糕點、豆制品、蜂產品、嬰幼兒配方食品、餐飲食品、食鹽、食用農產品等25類食品911批次樣品。根據食品安全國家標準檢驗和判定:抽樣檢驗合格900批次、不合格11批次(見附件),不合格項目涉及農獸藥殘留超標、微生物污染、食品添加劑超標、生物毒素超標等。具體情況通告如下:
一、農獸藥殘留超標
(一)下呂浦農貿市場溫州市鹿城區南匯趙愛蓮水產攤銷售的牛蛙,恩諾沙星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檢驗機構為浙江省檢驗檢疫科學技術研究院。
(二)余姚市陸埠市場建設服務中心沈彩濃攤位銷售的河蝦,呋喃西林代謝物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檢驗機構為浙江方圓檢測集團股份有限公司。
(三)溫州現代農貿城金花平蔬菜店銷售的豇豆,甲胺磷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檢驗機構為浙江省檢驗檢疫科學技術研究院。
(四)臺州經濟開發區洪亮火鍋店銷售的牛蛙,呋喃唑酮代謝物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檢驗機構為寧波海關技術中心。
(五)樂清市樂成菜市場周賽琴攤位銷售的雞蛋,恩諾沙星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檢驗機構為浙江省檢驗檢疫科學技術研究院。
(六)建德市新安江農貿市場應敏鮮肉店銷售的雞肉,尼卡巴嗪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檢驗機構為浙江方圓檢測集團股份有限公司。
(七)金華市金東區金豆子蛋品批發行銷售的鴨蛋,氟苯尼考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檢驗機構為浙江方圓檢測集團股份有限公司。
二、微生物污染
(一)杭州塘棲李法根食品有限公司在天貓(網店)銷售的標稱杭州塘棲李法根食品有限公司生產的重麻酥糖,霉菌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檢驗機構為浙江省食品藥品檢驗研究院。杭州塘棲李法根食品有限公司對抽樣過程提出異議,經核查對該異議不予認可。
(二)江陰市云亭棗上好干果店在拼多多(網店)銷售的標稱杭州臨安翔天食品有限公司生產的巴旦木,霉菌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檢驗機構為浙江公正檢驗中心有限公司。杭州臨安翔天食品有限公司對產品真實性提出異議,經核查,該產品不是杭州臨安翔天食品有限公司生產的。
三、食品添加劑超標
新昌縣七星街道呂能副食店銷售的標稱慈溪市周巷美利蔬菜制品廠生產的美利蘿卜干,苯甲酸及其鈉鹽(以苯甲酸計)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檢驗機構為浙江方圓檢測集團股份有限公司。慈溪市周巷美利蔬菜制品廠對產品真實性提出異議,經核查,該產品非慈溪市周巷美利蔬菜制品廠生產的。
四、生物毒素超標
金華市金東區李記調味品商行銷售的花生,黃曲霉毒素B₁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檢驗機構為浙江方圓檢測集團股份有限公司。
對抽檢中發現的不合格產品,我局已責成相關市級市場監管部門依法予以查處。要求杭州、寧波等地市場監管部門督促食品生產企業查清產品流向、召回不合格產品、分析原因進行整改;要求杭州、寧波、溫州、紹興、金華、臺州等地市場監管部門督促食品經營環節有關單位立即采取下架等措施控制風險。以上市級市場監管部門自通告發布之日起7日內向社會公布風險防控措施,3個月內向浙江省市場監督管理局報告核查處置情況并向社會公布。
特此通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