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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教育部辦公廳關于印發<高等教育自學考試專業設置實施細則>和<高等教育自學考試開考專業清單>的通知》(教職成廳[2018]1號)精神,結合我省自學考試開考專業實際情況和主考學校意見,決定從2021年上半年起調整我省自學考試現開考專業的專業名稱、專業代碼、專業類型和主考學校。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規范專業名稱和專業類型
從2021年上半年起,我省自學考試畢業生頒發的畢業證書和電子注冊專業均為教育部《高等教育自學考試開考專業清單》(以下簡稱《專業清單》)內的專業名稱和專業類型,不再用原專業名稱頒發畢業證書和電子注冊。我省現開考專業與《專業清單》內專業的對照關系詳見“河南省高等教育自學考試專業調整對照表”(見附件)。
我省現開考專業的專業類型調整為專科和專升本兩類,專科層次專業的類型統稱為“專科”,本科層次專業的類型統稱為“專升本”。
從2021年下半年起,我省自考考生報名報考、參加考試、畢業申請、畢業證書頒發和電子注冊等均使用“河南省高等教育自學考試專業調整對照表”中的“《專業清單》專業”中的專業名稱和專業類型。
我省已停考且停止辦理畢業手續的專業不作調整。
二、專業合并變更主考學校
從2022年下半年起,我省自學考試部分專業將進行合并變更主考學校,被合并專業的原主考學校不再擔當主考學校,承擔主考任務。被合并專業的主考學校變更過渡期為一年半,過渡時間為2021年上半年至2022年上半年,過渡期內主考學校不變。
從2022下半年起,因專業被合并變更主考學校的自學考試專業,考生已取得的筆試理論課程、證書課程、免考課程和實踐性環節課程(除畢業論文或畢業設計外)合格成績繼續有效,畢業論文(設計)課程成績有效期至2023年6月30日。
三、專業考試計劃暫不調整
各專業考試計劃中的課程設置本次暫不調整,待教育部新版《高等教育自學考試專業基本規范》印發后,我省再根據教育部相關要求進行調整,并向社會公布。
請各有關單位認真做好宣傳和解釋工作,確保我省自學考試專業調整工作平穩順利實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