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保繳費基數簡稱社保基數,是指職工在一個社保年度的社會保險繳費基數。他的參照標準是職工上一個社保年度的所有工資性收入的月平均額,包括每個月發的工資、年終獎、津貼和補貼等。那么2020年內江社保繳費基數和比例是多少呢?內江社保個人繳費標準多少錢呢?本文大風車網小編為你解答關于2020年內江社保繳費的相關問答。
截至目前2020年的內江社保繳費基數比例還未公布,下面是2019年的政策規定,可供參考!
四川省政府辦公廳印發《四川省降低社會保險費率實施辦法》,明確從5月1日起,全省企業和機關事業單位基本養老保險的單位繳費比例降至16%。同時,失業保險和工傷保險費率也將繼續階段性降低。
近日,四川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四川省財政廳、國家稅務總局四川省稅務局、四川省醫療保障局印發《關于抓緊做好降低社會保險費率工作的通知》,對貫徹落實降費工作進行了細化部署。
從2019年5月1日起,全省城鎮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包括企業和機關事業單位)單位繳費比例統一降至16%。
從2019年5月1日起,失業保險總費率繼續按1%執行,延長階段性降低失業保險的期限至2020年4月30日。
從2019年5月1日起,延長階段性降低工傷保險費率的期限至2020年4月30日。工傷保險基金累計結余可支付月數在18(含)至23個月的統籌地區和可支付月數在24(含)個月及以上的統籌地區,分別以2018年階段性降低費率前的實際執行費率為基礎下調20%和50%。
其中:
2018年已納入工傷保險階段性降費范圍的統籌地區,原則上繼續實施,保持力度不減。
2018年未納入降費范圍但截至2018年底累計結余可支付月數達到階段性降費條件的統籌地區,要按規定下調費率,確保符合條件的統籌地區全部納入降費范圍。
階段性降費期內,工傷保險費率確定后一般不作調整。
社會保險繳費基數
從2019年5月1日起,以全省上年度全口徑城鎮單位就業人員平均工資為依據,核定社保個人繳費基數上下限。
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
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繳費基數下限繼續逐年過渡,即??
2019年、2020年分別以全省上年度全口徑城鎮單位就業人員平均工資的50%、55%進行核定,2021年恢復至60%。
繳費基數上限為全省上年度全口徑城鎮單位就業人員平均工資的300%。
個體工商戶和靈活就業人員參加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可在繳費基數上下限之間選擇適當的繳費基數檔次。
失業保險
根據《四川省失業保險條例》關于“單位職工平均工資或者職工本人工資低于所在市、州上年度職工平均工資60%的,按照上年度職工平均工資的60%計算”的規定,需按照川辦發〔2019〕27號文確定失業保險繳費基數的參保單位,其繳費工資總額應經失業保險經辦機構核定。
工傷保險
統一為職工基本養老保險繳費基數的統籌地區,繼續按基本養老保險繳費基數核定工傷保險繳費基數。
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
以全省上年度全口徑城鎮單位就業人員平均工資為依據,核定繳費基數上下限。
符合《四川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關于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費繳納有關問題的處理意見》(川人社辦發〔2015〕158號)補繳中斷繳費年限情形的,可由個人選擇以辦理補繳手續時全省上年度全口徑城鎮單位就業人員平均工資的60%-100%為繳費基數,20%為繳費比例,一次性補繳中斷繳費年限的基本養老保險費。
被征地農民養老保險補償費籌資標準,繼續按《四川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加強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基金收支管理有關問題的通知》(川辦發〔2018〕59號)規定執行。被征地農民參加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應由政府代繳保費或支付繳費補貼的,繳費基數按全省上年度全口徑城鎮單位就業人員平均工資的60%執行。
2019年計發有關養老保險待遇所涉及的職工平均工資(包括計算繳費指數所用職工平均工資),仍然采用全省上年度城鎮非私營單位在崗職工平均工資。
穩定繳費方式
按照國家部署,我省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和企業職工其他險種繳費繼續按現行征收體制征收,穩定繳費方式,待國家明確移交時間和移交標準后,按規定做好移交工作。
機關事業單位社會保險費,繼續由稅務機關征收。
城鄉居民社保費由稅務機關征收,繼續采取“政府統一組織、多方協作配合、集中征收或委托村(社區)學校等集中代收”等方式,保持原有繳費渠道不變、繳費人體驗不變。
各地要按照要求,合理調整2019年社會保險基金收入預算。征收體制改革過程中,各地不得自行對企業歷史欠費進行集中清繳,不得采取任何增加小微企業實際繳費負擔的做法,避免造成企業生產經營困難,務必使企業特別是小微企業社保繳費負擔有實質性下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