統招生:一般指全日制普通高校統一招生選拔考試,依照《全國普通高等學校招生計劃》內統一招錄,學習形式為普通全日制的高校學生。
定向生:指為了幫助邊遠地區、少數民族地區和工作環境比較艱苦的行業培養人才,保證他們得到一定數量的畢業生而制定的一項政策。考生自愿填報有關高等學校定向就業招生志愿并按有關政策一旦被錄取為定向生,須在入學注冊前與高校及定向就業單位簽訂有關定向就業協議。
統招又稱普招,指通過參加每年高考被普通高等院校錄取。統招生遷轉戶口,帶人事檔案,畢業有就業報到證。
通常通過全國高考統一招生計劃錄取,直接將高考電子檔案通過省招辦下載到錄取院校、教育部、財政廳、人事廳等部門備案,證明已經被錄取分某某高校新生,具有了大學學籍檔案,畢業后可取得畢業證書。
關于定向生的優惠政策:
1.獎學金:定向生除享受國家規定的普通全日制高等學校在校生的待遇外,還可根據學習成績和表現享受定向獎學金。
2.考研:學習成績優秀的定向生經所在單位同意可以報考研究生,畢業后仍回原定向地區或部門就業。
3.就業:定向生畢業后,依招生時確定的地區或部門范圍實行“雙向選擇”就業。如定向地區或部門因情況變化不再需要,定向生可按國家任務招收的學生的方式就業。經教育拒不去定向地區或單位工作的畢業生,須退還所得全部獎學金,補交學雜費用,并向學校繳納部分培養費。定向生的服務期限,一般不應超過6年(含見習期1年),服務期滿,允許其流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