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事人向法院申請強制執行的期限為二年,從判決規定的履行期間的最后一日起計算�!蹲罡呷嗣穹ㄔ宏P于人民法院辦理執行案件若干期限的規定》第一條規定,被執行人有財產可供執行的案件,一般應當在立案之日起6個月內執結;非訴執行案件一般應當在立案之日起3個月內執結。有特殊情況須延長執行期限的,應當報請本院院長或副院長批準。申請延長執行期限的,應當在期限屆滿前5日內提出。法院強制執行的程序:(1)審查立案。人民法院在接到申請執行書及有關法律文書后,應審查該申請執行是否合法適當。(2)通知履行。人民法院決定對義務人強制執行時,應當先行通知義務人在規定的期限內自動履行法定義務,否則將強制執行。(3)準備強制執行。 (4)實行強制執行。應當表明身份,出示執法證件和執行根據;執行結束后,應將執行情況書面通知申請執行人。
執行中常見的幾個問題簡要陳述如下:
1、申請期間:期間為2年,自生效的法律文書確定的履行期滿后的第一日起計算。申請執行時效的中止、中斷,適用法律有關訴訟時效中止、中斷的規定。而在法定的訴訟時效期間屆滿之后,申請執行人申請強制執行的,人民法院應予受理。被申請人對申請執行時效期間提出異議,人民法院經審查異議成立的,裁定不予執行;
2、執行管轄:由一審法院或者與一審法院同級的被執行的財產所在地法院執行;
3、申請執行所需提交的材料:執行申請書,申請書中列明申請人、被申請人基本信息以及具體申請事項、事實理由等;發生法律效力的法律文書以及被申請人的財產線索證明等;生效證明,需去生效裁判做出的法官處開具;
4、執行和解:執行過程中,雙方當事人可以自行達成和解協議,達成和解協議的,執行員應當將協議內容記入筆錄,由雙方當事人簽字蓋章確認;
5、暫緩執行:執行過程中,被執行人向法院提供擔保,并經申請執行人同意的,法院可以決定暫緩執行或者暫緩執行的期限。如果被執行人逾期仍不履行的,法院有權執行該擔保財產或者擔保人的財產;
1、法院申請強制執行流程需要什么材料
2、一般申請強制執行需要哪些材料
3、2019年最高檢出臺人民檢察院強制醫療執行檢察辦法試行
4、強制執行授權委托書
5、2020年黑龍江養老保險征繳或將強制執行
6、公司不履行勞動爭議仲裁裁決被申請強制執行
7、涉外仲裁裁決的強制執行問題
6、被執行人納入失信人名單的期限:一般為兩年,最長為五年。如果被執行人積極履行生效法律文書確定義務或主動糾正失信行為的,人民法院可以決定提前刪除失信信息;如果被執行人以暴力、威脅方法妨礙、抗拒執行情節嚴重或具有多項失信行為的,可以延長一至三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