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我們只需要打開任意一個搜索引擎,在搜索欄輸入“全國法院失信被執行人名單信息公布與查詢”或“失信被執行人查詢”等關鍵詞。
2、在瀏覽器搜索結果中,選擇“中國執行信息公開網”點擊進入。
3、在“中國執行信息公開網”的網站首頁,有非常顯眼的“綜合查詢被執行人”的按鈕,點擊進入。
4、輸入想查詢的人名,以及身份證號碼或者組織機構代碼,輸入驗證碼后點擊“查詢”按鈕就會顯示結果。
5、如果所查詢的人是失信被執行人,查詢頁面下方就會出現他的相關信息。如果不是的話,頁面就會是空白的,并不會提示“搜索無結果”等字樣。
其次,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公布失信被執行人名單信息的若干規定》,被執行人未履行生效法律文書確定的義務,并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應當將其納入失信被執行人名單,依法對其進行信用懲戒: (一)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書確定義務的; (二)以偽造證據、暴力、威脅等方法妨礙、抗拒執行的; (三)以虛假訴訟、虛假仲裁或者以隱匿、轉移財產等方法規避執行的; (四)違反財產報告制度的; (五)違反限制消費令的; (六)無正當理由拒不履行執行和解協議的。
然后有人或許會問:案子執行完畢后,失信被執行人的信息能否刪除?
首先,某些情況下,失信被執行人名單是有期限的。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公布失信被執行人名單信息的若干規定》第一條和第二條的規定,被執行人未履行生效法律文書確定的義務,并具有下列(二)-(六)項情形的,納入失信被執行人名單的期限為二年。被執行人以暴力、威脅方法妨礙、抗拒執行情節嚴重或具有多項失信行為的,可以延長一至三年。
(一)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書確定義務的;
(二)以偽造證據、暴力、威脅等方法妨礙、抗拒執行的;
(三)以虛假訴訟、虛假仲裁或者以隱匿、轉移財產等方法規避執行的;
(四)違反財產報告制度的;
(五)違反限制消費令的;
(六)無正當理由拒不履行執行和解協議的。
失信被執行人積極履行生效法律文書確定義務或主動糾正失信行為的,人民法院可以決定提前刪除失信信息。
其次,失信被執行人名單是可以刪除的。《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公布失信被執行人名單信息的若干規定》第十條規定: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應當在三個工作日內刪除失信信息:
(一)被執行人已履行生效法律文書確定的義務或人民法院已執行完畢的;
(二)當事人達成執行和解協議且已履行完畢的;
(三)申請執行人書面申請刪除失信信息,人民法院審查同意的;
(四)終結本次執行程序后,通過網絡執行查控系統查詢被執行人財產兩次以上,未發現有可供執行財產,且申請執行人或者其他人未提供有效財產線索的;
(五)因審判監督或破產程序,人民法院依法裁定對失信被執行人中止執行的;
(六)人民法院依法裁定不予執行的;
(七)人民法院依法裁定終結執行的。
如果對失信被執行人名單有異議,應當按照規定提出:
第十一條 被納入失信被執行人名單的公民、法人或其他組織認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向執行法院申請糾正:
(一)不應將其納入失信被執行人名單的;
(二)記載和公布的失信信息不準確的;
(三)失信信息應予刪除的。
第十二條 公民、法人或其他組織對被納入失信被執行人名單申請糾正的,執行法院應當自收到書面糾正申請之日起十五日內審查,理由成立的,應當在三個工作日內糾正;理由不成立的,決定駁回。公民、法人或其他組織對駁回決定不服的,可以自決定書送達之日起十日內向上一級人民法院申請復議。上一級人民法院應當自收到復議申請之日起十五日內作出決定。
復議期間,不停止原決定的執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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