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些懷孕的媽媽們因為某種原因去了其他城市,都說生育保險斷了就不能報銷了,那去了異地,還能報銷嗎?這種情況其實可以報銷,在生寶寶之前,需要先去當地的生育保險經辦機構當地社保局,辦理異地就醫生育登記備案手續,生寶寶之后呢,兩個月內將社保卡、結婚證、孩子的出生證明、門診病歷、醫藥費用明細清單、住院票據原件等材料交給單位的經辦人員申領生育津貼,然后拿著本人生育費用的情況說明找就診醫院出具一個加蓋公章的資質說明,以及醫院的診斷證明等材料,到參保地的生育保險經辦機構辦理報銷手續即可。那么2019年蘇州異地生育保險報銷流程有哪些?蘇州異地生育保險報銷標準和比例多少錢?本文大風車網小編為你介紹關于蘇州異地生育保險報銷的相關知識,希望對你有幫助。
蘇州異地就醫醫保報銷流程:
一、辦理對象
異地就醫結算管理的實施對象,須同時具備以下條件:
1.參加本市職工醫療保險,且正常享受基本醫療保險及地方補充醫療保險待遇(不包括享受一至六級殘疾軍人醫保優撫政策人員、享受公務員醫療補助人員和實行醫療費用統籌管理的離休人員);
2.長期居住于本市行政區域
[含五市:(常熟市、張家港市、太倉市、昆山市、吳江市);
七區(金閶區、滄浪區、平江區、吳中區、相城區、蘇州工業園區、蘇州高新區(虎丘區)],但參保地和居住地不在同一社會保險統籌地區;
3.已辦理居外醫療登記備案手續;
4.未申請辦理門診特定項目手續。
PS:市區統籌范圍、吳中區、相城區、工業園區相互之間不實行異地就醫結算管理,
即:參保人員的參保地和居住地均在市區行政區域(含七區)內的,不列入異地就醫結算管理實施對象。
二、辦理流程
報銷比例:
1.符合條件的參保人員持本人醫療保險就醫證卡,填寫《異地就醫結算申請表》,向參保地社保經辦機構提出異地就醫結算申請。
2.參保人員辦妥申請登記手續后,在居住地定點醫療機構發生的醫療費用,先用現金結付,
然后憑上述申請表、居民身份證、原始發票、病歷、費用明細清單等材料,至就醫地社保經辦機構辦理結付報銷手續。
3.就醫地社保經辦機構根據本統籌地區藥品目錄和診療服務項目,對醫療費用進行審核,確定符合醫療保險結付規定的費用,
并通過“蘇州市異地就醫結算平臺”,按參保地職工醫療保險待遇結付規定計算確定可報銷的金額,直接支付給參保人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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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項
1.參保人員辦妥異地就醫結算登記手續后,參保地社保經辦機構不再受理其醫療費用結付報銷業務;
對其中的企業退休人員,從次年度起停止其醫療保險個人賬戶金額的發放。
2.參保人員應在參保地社保經辦機構規定的結算年度內,到就醫地社保經辦機構辦理異地就醫費用結付報銷手續;
跨結算年度辦理的,醫療費用作為辦理結付手續的結算年度發生的費用,按照參保地該年度職工醫療保險結付規定處理。
3.參保人員需取消異地就醫結算,或因居住地搬遷至本市其他統籌地區需變更就醫地的,到參保地社保經辦機構辦理異地就醫結算取消申請或變更申請手續。
參保人員取消異地就醫結算后,按醫保居外就醫規定執行;
回參保地居住的,還須辦理居外醫療取消手續。
4.因各種原因參保人員職工醫療保險狀態中斷或關系終結,暫停或停止享受職工醫療保險待遇的,異地就醫結算相應暫停或停止。
5.參保人員需轉外住院的,可直接在居住地社保經辦機構辦理轉外住院登記備案手續。
參保人員發生符合規定的轉外住院醫療費用或急診醫療費用,由居住地社保經辦機構審核結付。
6.參保人員需申請享受門診特定項目醫療待遇的,持相關診斷證明和本人就醫證卡,至參保地社保經辦機構辦理登記確認手續,同時取消異地就醫結算。
7.參保人員為實時醫療救助對象,并已在參保地社保經辦機構辦妥救助資格申報登記手續的,其實時醫療救助待遇可與醫療保險待遇一并實現異地結算。
2019年蘇州生育保險報銷材料及流程
1、生育時,持本人社會保障卡和《生育保險聯系單》到生育保險定點醫療機構就診。經醫院審核確認符合享受生育保險待遇資格的,由經治醫生填寫《參保職工生育與計劃生育手術費用告知單》,交本人簽字確認。
2、對自費項目或特需服務項目(家庭式產房、陪伴分娩、尿布、牛奶、嬰兒撫觸、嬰兒保健帶、產后訪視、伙食費、出生證等),由醫院書面告知并征得本人同意后方可使用。
3、出院結賬時,參保人員只需支付自費藥品及特需服務項目的費用,其余符合規定的生育醫療費用,由市社保中心與定點醫療機構按規定結付。
4、市社保中心在與定點醫療機構結付生育醫療費的次月,將生育津貼撥付至用人單位;將一次性產前檢查補貼和生育營養補助撥付至參保人員本人社會保障卡上的蘇州銀行借記賬戶。
2019年蘇州生育保險報銷多少錢
生育保險報銷包括生育醫療費用、生育津貼和一次性營養補助。
生育醫療費用包括生育的醫療費用、計劃生育的醫療費用以及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項目費用。
產前檢查的醫療費用按定額標準一次性補貼給職工個人,一次性產前檢查補貼標準為:
妊娠3-7個月的,700元;
妊娠7個月以上的,1000元。
因住院分娩或者因生育而引起的流產、引產的醫療費用,由社保經辦機構按定額標準結付給定點醫療機構。
一次性營養補助標準調整為1747元。
生育津貼月計發基數為參保職工所在用人單位上年度月平均繳費基數確定,日計發基數按月平均繳費基數除以30天計算。
生育津貼=當月本單位人平繳費工資÷30(天)×天數;
單位為你繳交的社保基數為3000元/月。
順產生育津貼=3000÷30×128=128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