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金昌辦護照港澳通行證需要的材料及證件
1.《中國公民出入境證件申請表》1份,申請人近期正面藍底光面彩色照片1張,并提交照片回執;
2.申請人居民身份證及復印件;
3.國家工作人員(登記備案人員)同意出境的證明;
4.未滿16周歲的申請人應當提交監護證明,以及一方監護人的居民身份證或護照等身份證明及復印件;
5.申請事由相關的證明材料。
護照需要的材料如下:
1.中國公民出入境證件申請表;
2.居民身份證;
3.符合《出入境證件相片照相指引》標準的相片;
4.未滿十六周歲申請人應當由監護人陪同申請,還需提交本人戶口簿,本人的《出生醫學證明》或者監護關系公證書,以及監護人的居民身份證及復印件;如監護人無法陪同的,可以委托他人陪同,陪同人應當提交本人的居民身份證、監護人的委托書、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
5.現役的人民解放軍軍人、人民武裝警察,應當提交軍官證、士兵證或者警官證作為本人的身份證明。
二、金昌辦護照港澳通行證的辦理流程
(一)領取表格。申請人可到金昌公安局出入境管理支隊領取《中華人民共和國普通護照申領表。
(二)提出申請。戶口所在地是金昌市的居民可以到金昌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支隊申請辦理。申請必須由本人提出,并提交下列材料:
1、提交填寫完整的《中華人民共和國普通護照申領表
2、提交數碼相片。根據證件制作的要求,必須由申請人本人到受理機關進行數碼照相。
3、交驗本人的有效居民身份證、戶口簿原件并提交復印件。
4、特定身份人員提交其人事主管部門的意見(特定身份人員的范圍見本須知第二條)。
(三)預交費用。交納證件費用,領取受理回執。
(四)領取證件。本人持受理回執、交費收據并按回執注明的時間領取。如本人不能前來領證,可委托他人持領證人身份證、回執單、交費收據領取證件。
三、金昌辦護照港澳通行證的辦理時限及費用
公安機關出境管理部門自受理之日(即簽發受理回執之日)起15個工作日內完成審批工作并制發證件(特殊情況除外)。申請人如有特殊情況需緊急辦理的,經提交相應的證明材料,可在5個工作日內辦結。
特殊情況是指::(一)出國治病或探望危重病人;(二)出國奔喪;(三)出國參加緊急商務活動;(四)出國留學開學時間臨近;(五)公派出國留學;(六)前往國入境許可或簽證有效期即將屆滿等。
四、護照的換發持照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申請換發護照:
(一)護照簽證頁用完;
(二)護照出現質量不合格問題的應當立即予以換發;
(三)護照被損壞的,自受理之日起3個月予以換發;
(四)護照被涂改,已接受有關部門的處罰,處罰終結三個月后,可以予以申請換發;
(五)其它經原發照機關或上級主管部門認可的特殊情形。
四、金昌在哪里辦理港澳通行證
甘肅省金昌市公安局出入境接待大廳
辦公地址:甘肅省金昌市金川區新華東路
咨詢電話:0935—8396045
工作時間:周一至周五:上午08:30-12:00,下午14:30-18:00,周六、日:上午09:00-12:00,下午13:00-17: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