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綿陽辦護照港澳通行證需要的材料及證件
申請通行證所需材料
1.申請人應攜帶本人身份證原件
2.不滿16周歲的申請人可攜帶居民戶口簿,由監護人或者監護人委托他人陪同申請。監護人應當提交監護證明(如出生證明、戶口簿等)、居民身份證等身份證明并留存復印件;監護人委托他人陪同的,還須提交委托書以及陪同人的居民身份證等身份證明并留存復印件
3.軍人應攜帶軍人證明,此外,軍人、登記備案的國家工作人員,應當提交本人所屬單位或者上級主管單位按照人事管理權限審批后出具的同意辦理出入境證件的函
4.在出入境接待大廳填寫的《中國公民出入境證件申請表》
申請簽注所需材料
1.《中國公民出入境證件申請表》
2.有效的往來港澳通行證(同時申請往來港澳通行證的除外)
3.內地居民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出入境管理局有關規定在非常住戶口所在地申請往來港澳簽注的,還須提交符合在非常住戶口所在地申請條件的證明。軍人、登記備案的國家工作人員,應當提交本人所屬單位或者上級主管單位按照人事管理權限審批后出具的同意辦理出入境證件的函。未實行按需申領護照地區的內地居民,還須按照有關規定出具相關證明材料。
內地居民同時申請往來港澳通行證和簽注的,無須重復提交相關材料。
二、綿陽辦護照港澳通行證的辦理流程
護照、港澳通行證辦理基本流程
(一)申請人向公安部委托的縣級以上公安機關出入境管理機構提交申請材料并按規定采集指紋信息;
(二)受理機構對符合申請條件,申請材料齊全且符合法定形式的,向申請人出具《受理申請回執單》;對申請材料不齊全或者不符合法定形式的,一次性告知申請人需要補正的全部內容;對不屬于本部門職責范圍或不符合受理要求的,不予受理,并向申請人說明理由。
(三)審批機構進行審核,作出批準或者不予批準的決定。批準的,簽發證件;不予批準的,審批機構向申請人出具《不予批準決定書》。
(四)申請人領取證件。
三、綿陽辦護照港澳通行證的辦理時限及費用
普通護照收費標準由每本200元,降為每本160元;往來港澳通行證收費標準由每證100元,降為每證80元。一次有效簽注由20元降為每件15元,短期(不超過一年)多次有效簽注由100元降為80元,長期(三年以上,含三年)多次有效簽注由300元降為240元。
四、綿陽在哪里辦理港澳通行證
辦理港澳通行證和因私護照在戶籍所在地公安分局出入境接待大廳辦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