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鎮江辦護照港澳通行證需要的材料及證件
港澳通行證需要的材料如下:
1.《中國公民出入境證件申請表》1份,申請人近期正面藍底光面彩色照片1張,并提交照片回執;
2.申請人居民身份證及復印件;
3.國家工作人員(登記備案人員)同意出境的證明;
4.未滿16周歲的申請人應當提交監護證明,以及一方監護人的居民身份證或護照等身份證明及復印件;
5.申請事由相關的證明材料。
護照需要的材料如下:
1.中國公民出入境證件申請表;
2.居民身份證;
3.符合《出入境證件相片照相指引》標準的相片;
4.未滿十六周歲申請人應當由監護人陪同申請,還需提交本人戶口簿,本人的《出生醫學證明》或者監護關系公證書,以及監護人的居民身份證及復印件;如監護人無法陪同的,可以委托他人陪同,陪同人應當提交本人的居民身份證、監護人的委托書、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
5.現役的人民解放軍軍人、人民武裝警察,應當提交軍官證、士兵證或者警官證作為本人的身份證明。
二、鎮江辦護照港澳通行證的辦理流程
護照
申請程序領表、復印——照相、填表――領取受理號——叫號后到指定窗口交表、采集指紋、當面簽名——領取受理回執——繳費
網上預約地址:國家移民管理局政務服務平臺
完成登錄后選擇所在城市就近區域辦理
第一步 領取申請表
居民攜帶本人身份證和戶口簿到當地出入境管理機關,領取一張《中國公民往來港澳地區申請審批表》,國家工作人員等要由單位出具意見。
不滿14周歲的居民在辦理申請時,須由父母或法定監護人陪同。
第二步 填寫申請表
申請表要用藍黑色或黑色水筆填寫。申請表要填寫姓名、身份證號碼、家庭住址、申請種類、申請事由等內容。身份證須填寫18位號碼。
第三步 復印身份證、戶口簿,照相
申請表內容填好后,申請人要將身份證和戶口簿個人資料的復印件粘貼在申請表背面。 申請人將一張近期正面白底免冠半身、光面頭像照片貼在申請表上,相片尺寸:48×33mm。服務大廳里有照相服務點。
第四步 交費
申請人根據本人所選擇的'簽注種類先到服務大廳或出入境管理機關下的建設銀行交納個人旅游證件工本費和簽注費。
三、鎮江辦護照港澳通行證的辦理時限及費用
一、辦理時限
公安機關出入境管理機構應當自收到申請材料之日起十五日內簽發普通護照(因特殊情況,不能按期簽發護照的,經護照簽發機關負責人批準,簽發時間可以延長至三十日);對不符合規定不予簽發的,應當書面說明理由,并告知申請人享有依法申請行政復議或者提起行政訴訟的權利。公民因合理緊急事由請求加急辦理的,公安機關出入境管理機構應當及時辦理。
二、辦理費用
換發普通護照 160元/本(不含換發加注費)
1.辦理時限
(1)往來港澳通行證及簽注15個工作日
(2)單獨簽注10個工作日
2.辦理費用
(1)往來港澳通行證100元/證
(2)1次簽注20元/人
(3)2次簽注40元/人
(4)短期(不超過一年)多次簽注100元/人
四、鎮江在哪里辦理港澳通行證
鎮江市公安局出入境接待大廳
辦公地址:鎮江市九華山路9號
咨詢電話:0511-88956194
辦公時間:星期一至星期五09:00-17:00
鎮江市公安局新區分局出入境接待大廳
辦公地址:鎮江市新區大港鎮金港大道98號
咨詢電話:0511-80822905
辦公時間:上午09:00-12:00,下午14:00-18:00
鎮江市公安局京口分局出入境接待大廳
辦公地址:鎮江市京口區禹山路166號
咨詢電話:0511-84424515
辦公時間:上午09:00-12:00,下午14:00-18:00
潤州區各派出所均可辦理護照、港澳通行證
辦公時間:
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09:00-12:00,下午14:00-18:00
星期六:上午09:00-11:30,下午14:00-17: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