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攀枝花想辦個居住證
只要符合下面這些條件之一
都可以提出申請
- 申請條件 -
離開常住戶口所在地到攀枝花居住的非攀枝花市戶籍人員。
擬在暫住地居住1月以上年滿16周歲的下列人員,在申報暫住登記的同時,應當申領暫住證,如:機關、團體、部隊、企業、事業單位雇用的人員;從事工業、手工業、建筑業、運輸業的人員;從事商業、飲食業、修理業、服務業的人員;從事種植業、養殖業的人員;其他需要申領暫住證的人員。
- 有效期限 -
居住證分為《攀枝花市居住證》和《攀枝花市臨時居住證》。《攀枝花市居住證》的有效期為五年,《攀枝花市臨時居住證》的有效期為一年,到期辦理延期后可繼續使用。
- 攀枝花市流動人口辦理居住證須知 -
在攀枝花辦理居住證時,需要注意以下幾點事項:
(一)流動人口個人或者用工單位集體可以在轄區服務管理中心(站)辦理居住登記及居住證。
(二)個人辦理居住登記及居住證應提交相片及《廣東省居住證數字相片采集檢測回執》(指定照相館照相)、有效身份證明原件及復印件,并提供詳細的租住地址、房東相關信息,填寫《瀘州市出租屋情況登記表》、《廣東省居住證申請表/瀘州市流動人口信息登記表》。
(三)用工單位集體辦理居住登記及居住證應提交務工人員相片及《廣東省居住證數字相片采集檢測回執》(指定照相館照相)、有效身份證明原件及復印件,提供詳細的工廠地址、負責人的相關資料,填寫《廣東省居住證申請表/瀘州市流動人口信息登記表》。
(四)居住地公安派出所或者鄉鎮、街道流動人口服務管理機構辦理流動人口育齡婦女的居住證時,應當核查其經現居住地鄉鎮、街道人口和計劃生育工作機構查驗過的計劃生育證明,沒有計劃生育證明的,應當及時通報給現居住地鄉鎮、街道人口和計劃生育工作機構。
(五)流動人口在賓館、酒店、旅店、招待所等旅館業住宿的,按照有關規定辦理旅館業住宿登記,可以不再辦理居住登記。
(六)流動人口辦理居住登記、居住變更登記、首次領取居住證和辦理居住證延期手續的,辦理單位不得收取費用。若因遺失、損壞而補領、換領居住證的,應當繳納工本費。
- 辦理材料 -
居民身份證: 查驗原件及1份復印件,身份證正反面復印到一張A4紙上。
房主戶口簿: 查驗原件及1份復印件。
務工證明等相關證件及材料: 查驗原件及1份復印件。
1寸黑白或彩色正面免冠照片: 按身份證照片標準,2張。
- 辦理流程 -
1.拍照
申辦人到具有二代身份證照相資質的相關拍攝居住證數碼相片,并取得居住證相片回執。(申辦人亦可使用身份證的相片回執。)
2.提出申請
申辦人帶齊辦理所需材料,到居住地的公安派出所或者鄉鎮、街道流動人口服務管理機構申報居住登記。
3.填表審核
申辦人領取并填寫《【省份名】省居住證辦理/瀘州市流動人口信息登記表》,工作人員對上交的材料及登記表進行審核。
4.領取憑證
審核資料齊全后,工作人員打印發放《【省份名】省居住證領取憑證》,并將資料錄入信息系統,上傳制證。
5.領取證件
受理機構收到居住證后,會通知申辦人,屆時申辦人憑《領取憑證》前往領取證件即可。
- 辦理時限及費用-
>>辦理時限
20個工作日內辦結
>>辦理費用
首次申辦居住證,免收費用。因遺失、損壞而補領,重新申領居住證每證收取20元工本費。
- 辦理地點-
>>攀枝花公安局東區分局
地址:攀枝花大道南段522
電話:(0812)2222232
>>攀枝花市公安局西區分局
地址:大水井巷4
電話:(0812)5554008
>>攀枝花市公安局仁和區分局
地址:仁和街10
電話:(0812)2901701
>>米易縣公安局新山派出所
地址:攀枝花市米易縣
電話:(0812)8118477
>>鹽邊縣公安局(東環北路)
地址:東環北路110號
電話:(0812)86535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