養老金也稱退休金、退休費,是一種最主要的社會養老保險待遇。即國家有關文件規定:在勞動者年老或喪失勞動能力后,根據他們對社會所作的貢獻和所具備的享受養老保險資格或退休條件,按月或一次性以貨幣形式支付的保險待遇,是造福社會的需要,主要用于保障職工退休后的基本生活需要。養老金本著國家、集體、個人共同積累的原則積累、運作。當人們年富力強時,所創造財富的一部分被投資于養老金計劃,以保證老有所養。
一、青島養老金計算方法及每月多少錢
2023年的青島養老金計算方法暫未調整,沿用仍是往年度適用的標準。
基礎養老金=(參保人員退休時當地上年度在崗職工月平均工資+本人指數化月平均繳費工資)÷2×繳費年限×1% ;
個人賬戶養老金=參保人員退休時個人賬戶累計儲存額÷計發月數
年齡不到法定退休年齡,其個人賬戶累計存儲額的計發月數要比正常退休的多。
月基本養老金=基礎養老金(政府財政支付)+個人賬戶養老金(由個人賬戶支付,個人賬戶余額不足,由財政繼續支付)
基礎養老金=200元(其中,65-74歲在此基礎增加5元,75歲<含>以上在此基礎增加10元)+加發基礎養老金(繳費年限滿15年后<不含補繳年限>,每多繳一年,每月加發1%的基礎養老金)
個人賬戶養老金=個人賬戶全部儲存額/139(重度殘疾人按照提前辦理待遇領取手續時的年齡對應的計發月數計算個人賬戶養老金)
根據山東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山東省財政廳《關于提高居民基本養老保險基礎養老金最低標準的通知》(魯人社發〔2021〕11號)文件規定,經市委市政府同意,自2021年7月1日起,全市居民基本養老保險基礎養老金最低標準由每人每月192元提高到200元,即每人每月提高8元。
二、青島養老金新政策
養老保險2023年新政策如下:年滿16周歲,未參加城鎮居民基本生活保障的,可以在戶籍所在地參加新農保;年滿60周歲,未享受城鎮居民基本生活保障的,可以領取按月發放的養老金;實行新的農村養老制度,年滿60周歲,未享受城鎮居民職工基本養老待遇的老年人,不用繳費,基本養老金可以按月領取,但符合參保條件的子女則需參保繳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