醫療保險一般指基本醫療保險,是為了補償勞動者因疾病風險造成的經濟損失而建立的一項社會保險制度。通過用人單位與個人繳費,建立醫療保險基金,參保人員患病就診發生醫療費用后,由醫療保險機構對其給予一定的經濟補償。基本醫療保險制度的建立和實施集聚了單位和社會成員的經濟力量,再加上政府的資助,可以使患病的社會成員從社會獲得必要的物資幫助,減輕醫療費用負擔,防止患病的社會成員“因病致貧”。以下是山西大病醫保怎么辦理的相關信息,僅供參考具體的以官方發布為準。
一、山西大病醫保怎么辦理流程
1、申請大病醫保的參保人員,一般可由自己或者是家屬來辦理申請業務;
2、經過審核之后,看看參保人的申請資料是不是真實完整,而且所申請的病種是不是符合要求的,然后給予辦理《大病醫療證》,根據審核通過的日期來確定大病醫療年度開始時間,參保人可以自己選擇大病就診的醫院;
3、參保人的單位要及時的去到市醫療保險管理中心取回材料,一定喲啊在規定的期限內;
4、《大病醫療證》只有一年的有效期,滿期后記得年審。
二、山西大病醫保報銷比例
山西省大病保險報銷標準
1.參保人員住院發生的合規醫療費用,個人自付超過1萬元以上的部分,由大病保險資金按規定報銷;
2.年度內累計發生的醫療費用最高報銷限額為40萬元。
山西省大病保險報銷比例
1.起付標準以上至5萬元:報銷55%;
2.5萬元以上至10萬元:報銷65%;
3.10萬元以上至20萬元:報銷75%;
4.20萬元以上至30萬元:報銷80%;
5.30萬元以上:報銷55%;報銷85%。
6.二次補償:住院醫療費由城鄉居民大病保險資金按規定報銷后,合規的個人自付超過5萬元以上部分,再按50%的比例給予報銷。
山西省大病保險即時結算區域
太原、陽泉、長治、晉城、晉中、臨汾、運城。
山西省大病保險報銷流程
1.參保住院病員結清住院費用后,由醫院出具有關報銷手續。
2.如果統籌費用超過最高支付限額,即進入大病補充醫療保險。
3.醫保審核通過后發放報銷金。
山西省大病保險執行情況
目前,山西省11個市以開展大病保險,年最高報銷40萬元。其中太原等7個市已實現大病保險醫療費用即時報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