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專升本的報名條件進行準備:
1、選拔對象為列入國家普通高校招生計劃、經省招生部門按規定程序正式錄取的、本省各類普通高校的專科三年級在籍學生(普通全日制統招入學)。
2、堅持四項基本原則、遵紀守法;具有較高思想道德修養和文化素質、上進心強、品行端正;在校期間未受記過(含)以上處分,無考試作弊記錄。
3、各省份要求英語水平不同,比如上海要求通過大學英語四級考試。
4、具有普通高職(專科)畢業學歷的退役士兵,經民政系統等有關單位按照規定和程序審核后,可參加普通專升本。
擴展資料:
一、專升本的招生對象:
僅限于應屆優秀普通全日制高職高專畢業生,某些省份應往屆畢業生均可報名,(還包括退役普通專科士兵免試進入普通專升本)。各省市和學校規定不同。某些省市和學校要求如上海為大學英語四級成績過425分、無不及格記錄。
某些省市和學校無此要求,具體情況請參照當年各省的政策。統招專升本只限報考專科所在省份的本科院校,不允許跨省報考,且所報專業必須與所學專業對口,目前已有某些地方允許跨專業報考。
二、接受“普通專升本”的學生在本科學習期滿并達到普通本科畢業所需學分后頒發普通本科畢業證書,本科為第一學歷。符合學位授予條件的授予學士學位。普通高校“專升本”考試一年一次,學費按升入學校同屆學生收費標準執行。
普通專升本納入當年國家教育部全國普通高校招生計劃,被錄取的學生享受與普通高等學校招生全國統一考試(高考)統招四年制本科生同等待遇,學生學習期滿,各科成績合格,由本科院校按照教育部[2002]15號文件要求頒發普通本科畢業證書(畢業證書注明“專科起點本科學習”),畢業后自主擇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