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4月6日,中國政府網公布《國務院辦公廳關于印發機關事業單位職業年金辦法的通知》,在實施“養老金并軌”改革后,為了保障機關事業單位人員退休待遇不降低,自2017年10月1日起實施職業年金制度。
職業年金與企業年金最大的區別在于職業年金具有強制性,而企業年金的建立是企業的自愿行為。職業年金所需費用由單位和工作人員個人共同承擔。單位繳納職業年金費用的比例為本單位工資總額的8%,個人繳費比例為本人繳費工資的4%,由單位代扣。并且通過投資運營等方式,預計能將替代率提高20個百分點以上。職業年金七點注意事項
一、適用范圍:
公務員、參公管理人員、事業單位在編人員
二、繳費基數:
1、繳費基數包括:基本工資+國家統一的津補貼+績效工資
2、繳費基數不包括:改革性的補貼、獎勵性的補貼
三、職業年金的繳費:
1、職業年金所需費用由單位和工作人員個人共同承擔
2、單位繳費:本單位工資總額的8%
3、個人繳費:個人繳費工資的4%
四、職業年金的組成:
單位繳費+個人繳費+職業年金基金投資運營收益+國家規定的其他收入
五、職業年金資金的來源:
1、由財政全額供款的單位,單位繳費部分由財政支出;
2、非全額供款的單位,單位繳費由單位實際承擔;
3、公務員的供款渠道只有財政。
六、領取職業年金的條件:
1、退休后,按月領取職業年金待遇;
2、出國定居的,一次性領取職業年金待遇;
3、死亡的,職業年金待遇可繼承。
七、辦法生效時間:
自2017年10月1日起實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