烏海產假工資計算公式:女職工產假期間一般不從單位領工資,而是享受生育生活津貼,有多長產假,就領多久的生育生活津貼。所以計算公式一般是生育津貼=職工所在用人單位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30×產假天數。關于2024烏海產假有多少天及工資標準如何計算,大風車小編收集整理的相關的信息,供大家參考閱讀。
一、烏海產假期間工資如何發放
1、保胎假工資:休假期間工資按照病假發,但是需要醫院開具相應的證明。
2、產前15天休假工資:工資按照每月實際工資的八成發。
3、產后假工資:領生育津貼,生育津貼是國家補貼,實際得到的生育津貼與產假工資并不相等。當然兩者也不能同時享有。
4、哺乳假工資:六個半月按照工資的八成發,如果還有延長,則按實際工資的七成發。
二、烏海產假具體有多少天
在內蒙古只要是符合生育規定且參與了生育險的在職員工,不管是一胎、二胎還是三胎其工資=所在單位上年度的月平均工資÷30×生育津貼發放天數(產假天數),而未參加生育保險的由用人單位按照內蒙古及所在統籌地區規定的生育保險待遇標準向女職工支付費用。
在內蒙古烏海生育多胞胎的,多生育一個就會獲得15天的假期,休假期間的工資、獎金、福利等待遇不變,且如果在1月10日,如產假還未休完,可按照新修改的《條例》規定執行。
產假本身就是在職婦女產期前后的休假待遇,根據內蒙古生育條例規定,如果是依法生育子女的夫妻,女方除享受國家規定的產假外,生育第一、二個子女的增加產假六十日,產假天數為158天,符合國家生育三胎規定,產假延長至90天,所以生三胎產假為188天。
三、烏海產假期間可以辭退員工嗎
女職工在休產假期間,用人單位不能予以辭退,但是職工可以解除勞動合同,需要提前三十天通知用人單位。《女職工勞動保護規定》第五條用人單位不得因女職工懷孕、生育、哺乳降低其工資、予以辭退、與其解除勞動或者聘用合同。《勞動合同法》第三十七條勞動者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勞動者在試用期內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