滄州符合法律、法規規定生育子女的女職工,除享受國家規定的九十八天產假外,延長產假六十天,其中產前可以休假十五天;難產的,增加產假十五天;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一個嬰兒,增加產假十五天。以下整理了滄州產假工資相關規定,可供參考。
一、2024滄州產假多少天
2024年滄州產假規定是多少天暫未公布,以下滄州產假沿用的仍是往年的規定,僅供參考。
產假流產情況:
懷孕未滿四個月流產的,享受15天產假
懷孕滿四個月流產的,享受42天產假
懷孕七個月以上終止妊娠的,除給予42天規定產假外,經與用人單位協商還可以享受最長為56天的延長假
產假生育情況:
符合法律、法規規定生育子女的女職工,除享受國家規定的98天產假外,延長產假60天,即共158天,其中產前可以休假15天;難產的,增加產假15天;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一個嬰兒,增加產假15天。
拓展
婚假
依法辦理結婚登記的公民,除享受國家規定的婚假外,延長婚假15天,即共18天。
育兒假
三周歲以下嬰幼兒,父母雙方每年可以享受各十天育兒假
二、滄州產假期間工資怎么發放
根據《河北省人口與計劃生育條例》中的規定
女職工產假期間的生育津貼,對已經參加生育保險的,由生育保險基金按照規定支付;未參加生育保險的,按照女職工產假前工資標準由用人單位支付。
女職工生育或者流產的醫療費用,已經參加生育保險的,按照生育保險規定的項目和標準支付;未參加生育保險的,由用人單位支付。
生育津貼的計算:生育津貼按照女職工所在用人單位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以繳費基數為計算依據)除以30再乘以產假天數計算,由生育保險基金支付。
機關、事業單位女職工生育或終止妊娠,不享受生育津貼,休假期間工資由用人單位照發
三、滄州生育津貼申領流程
1.在定點醫院掛賬結算醫療費用的參保女職工,系統自動完成生育津貼的申報登記工作,各級醫保經辦機構審核后將符合政策規定計發的生育津貼直接轉入用人單位,由用人單位發放。
2.參保女職工在非本市定點醫院住院生育或流產的。或因特殊情況未實現生育津貼掛賬登記結算的。由用人單位至參保所屬醫保經辦機構辦理申領手續,醫保經辦機構對符合政策規定的生育津貼經審核后一次性轉入用人單位,由用人單位發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