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在原有國家規定98天基礎產假上進行了調整,即生育二胎、三胎的合法夫妻可以享受延長90天的產假,所以說現目前浙江省生育二胎、三胎的家庭可以享受188天的產假。以下整理了浙江產假工資相關規定,可供參考。
一、2024浙江產假相關政策規定多少天
2024年浙江產假規定是多少天暫未公布,以下浙江產假沿用的仍是往年的規定,僅供參考。
浙江在原有國家規定98天基礎產假上進行了調整,即生育二胎、三胎的合法夫妻可以享受延長90天的產假,所以說現目前浙江省生育二胎、三胎的家庭可以享受188天的產假。
1、杭州
浙江杭州市明確規定,為了更好的照顧產婦和小寶寶,在產婦休產假期間,男方享有15天的陪產假,且在子女未滿3周歲前,用人單位還需要給予夫妻雙方各10天的的育兒假。
2、寧波
在浙江寧波市休產檢、陪產假、育兒假期間,都是帶薪休假,假期間的工資、獎金和其他福利待遇由用人單位照發,但具體待遇計算方式根據單位規定計算。
3、溫州
在女方產后溫州的男員工享有陪產假20天,在此期間可以自行安排休假時間,期間工資照付,但休假日期包括節假日和休息日,不順延。
4、嘉興
2023年浙江嘉興市的女性職工在合法生育的前提下延長產假60天,其中難產的、剖腹產的,增加產假15天,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個嬰兒,也可增加產假15天。
5、湖州
為了響應《浙江省人口與計劃生育條例》,浙江市對于懷孕滿4個月但未滿7個月終止妊娠的,可享受42天的產假,懷孕滿7個月終止妊娠的,享受75天產假。
二、浙江產假的工資發放標準
生育保險待遇享受條件
1、用人單位及其職工按照法定參加生育保險并履行繳費義務滿6個月;
2、符合有關法定條件生育或者實施計劃生育避孕節育手術和復通手術的。
產假及生育津貼(即產假期間工資)
1、生產產假
妊娠7個月(含7個月)以上生產或者妊娠7個月以上早產的,享受90天的產假及生育津貼;
2、流產產假
①妊娠3個月(含3個月)以上、7個月以下流產、引產的,享受50天的產假及生育津貼;
②妊娠3個月以下流產(含自然流產、人工流產)或者患子宮外懷孕實施手術的,享受30天的產假及生育津貼。
按照生產產假享受生育津貼的女職工,還可以按照下列法定享受產假及生育津貼:
(一)分娩時遇有難產實施剖宮產手術的,增加15天的產假及生育津貼;
(二)多胞胎生產的,每多生產一個嬰兒,增加15天的產假及生育津貼;
(三)分娩時遇有難產實施助產手術的,增加7天的產假及生育津貼。
3、生育津貼計算方式
①女職工生育津貼以本人生產或者流產上月養老保險月繳費工資為基數計發。
②女職工尚未參加養老保險的,以女職工生產或者流產前12個月月平均工資為基數計發。月平均工資高于統籌地區職工平均工資300%的,按統籌地區職工平均工資的300%計發;月平均工資低于統籌地區職工平均工資60%的,按統籌地區職工平均工資的60%計發。
三、浙江生育津貼申領流程
1.在定點醫院掛賬結算醫療費用的參保女職工,系統自動完成生育津貼的申報登記工作,各級醫保經辦機構審核后將符合政策規定計發的生育津貼直接轉入用人單位,由用人單位發放。
2.參保女職工在非本市定點醫院住院生育或流產的。或因特殊情況未實現生育津貼掛賬登記結算的。由用人單位至參保所屬醫保經辦機構辦理申領手續,醫保經辦機構對符合政策規定的生育津貼經審核后一次性轉入用人單位,由用人單位發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