咸寧法定產假符合法律法規規定生育的婦女,除享受國家規定的98天產假外,增加產假60天,因此湖北正常分娩產假為158天。以下整理了咸寧產假工資相關規定,可供參考。
一、2024咸寧產假相關政策規定多少天
2024年咸寧產假規定是多少天暫未公布,以下咸寧產假沿用的仍是往年的規定,僅供參考。
湖北省人口與計劃生育條例于2021年11月26日修改并實施,修改后的條例中將生育產假調整為順產158天,剖腹產173天。
二、咸寧產假的工資發放標準
女職工產假期間一般不從單位領工資,而是享受生育生活津貼,有多長產假,就領多久的生育生活津貼。
1、從業生育女職工繳納社會保險費累計滿一年的,其生 育生活津貼按本人生產或流產當月的城鎮養老保險費繳費基數乘以本人按規定享受的生育生活津貼期限計發。
2、從業生育女職工繳納社會保險費累計不滿一年的,其生育生活津貼按本人生產或流產當月本市企業職工月最低工資標準乘以本人按規定享受的生育生活津貼期限計發。
哺乳假工資
女職工生育后,若有困難且工作許可,由本人提出申請、經單位批準,可請哺乳假六個半月。
這六個半月哺乳假期間的工資與產前假工資一樣,不得低于其原工資性 收入的80%。
這里所稱原工資性收入指女職工請產前假或請產假前正常出勤月,企業根據國家和本市的規定以及勞動合同的約定,以各種形式支付給勞動者的報 酬,即列入工資總額統計的全部工資收入。
三、咸寧生育津貼申領流程
1.在定點醫院掛賬結算醫療費用的參保女職工,系統自動完成生育津貼的申報登記工作,各級醫保經辦機構審核后將符合政策規定計發的生育津貼直接轉入用人單位,由用人單位發放。
2.參保女職工在非本市定點醫院住院生育或流產的。或因特殊情況未實現生育津貼掛賬登記結算的。由用人單位至參保所屬醫保經辦機構辦理申領手續,醫保經辦機構對符合政策規定的生育津貼經審核后一次性轉入用人單位,由用人單位發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