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山最新產假天數為:178天。如果有其他情形,例如難產、生育多胞胎的,還可以額外增加產假天數。且產假期間照發工資,不影響原有福利待遇和全勤評獎。以下整理了中山產假工資相關規定,可供參考。
一、2024中山產假相關政策規定多少天
2024年中山產假規定是多少天暫未公布,以下中山產假沿用的仍是往年的規定,僅供參考。
女職工產假:
1、順產:順產98天+獎勵假80天=178天;
2、剖腹產:順產98天+剖腹產30天+獎勵假80天=208天。
男職工產假:
陪產假15天。
中山產假規定
(一)生育假期:
順產的:98天;
難產(剖腹產、會陰Ⅲ度破裂):另加30天;
吸引產、鉗產、臀位牽引產:另加15天;
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個嬰兒,增加15天。
懷孕2個月以下流產的:15天;
懷孕2個月以上4個月以下流產的:30天;
懷孕4個月以上(含4個月)至7個月以下流產的:45天;
懷孕滿7個月以上發生死胎和早產不成活的:75天。
注:參保人因生育而導致死亡,享受生育津貼的假期按產前15天及產后至死亡時的實際天數計算。
(二)計劃生育手術假期:
取出宮內節育器的:2天;
放置宮內節育器的:3天;
施行輸卵管結扎的:30天;
施行輸精管結扎的:10天;
施行輸卵管或者輸精管復通手術的:14天
注:同時施行上述兩種節育手術的,合并計算假期。
(三)符合法律、法規規定生育子女的夫妻:
女方獎勵假:80天;
男方陪產假:15天。
三孩產假規定:
2021年9月13日,廣東省衛生健康委官網發布通知,對《廣東省人口與計劃生育條例》(下稱《條例》)、生育登記管理辦法等各項法規、政策修改和實施前的過渡期間,三孩生育登記業務和生育假期執行方案進行明確。
關于生育假期問題,通知規定,廣東省現階段實施的是產假加獎勵假(陪產假)的生育休假制度。除了產假外,符合法律、法規規定生育子女的夫妻,女方享受80日的獎勵假,男方享受15日的陪產假。在新修改的《條例》實施前,各用人單位應按照現有規定為生育第三個子女的職工提供生育假期。
二、中山產假的工資發放標準
如果單位沒有為職工參加生育保險,則需要按照女職工產假前工資的標準來支付產假工資;如果為職工參保的,則由生育保險基金按照用人單位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的標準來支付生育津貼。
產假工資按照產前工資基本工資發放。
生育津貼=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30×規定的假期天數。
注:用人單位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按照本單位上一自然年度參保職工各月繳費工資之和,除以其各月參保職工數之和確定。
職工按照規定享受的生育津貼,應由用人單位按照職工原工資標準先行墊付,再由醫療保障經辦機構按規定撥付給用人單位。
職工已經享受生育津貼的,視同用人單位已經支付相應數額的工資。即中山產假工資和生育津貼不能同時享受。
● 生育津貼高于職工原工資標準的,用人單位應當將生育津貼余額支付給職工。
● 生育津貼低于職工原工資標準的,差額部分由用人單位補足。
需要注意的是,廣東產假獎勵假期間的工資不由生育津貼發放。而是由用人單位按照職工產前基本工資發放。
三、中山生育津貼申領流程
1.在定點醫院掛賬結算醫療費用的參保女職工,系統自動完成生育津貼的申報登記工作,各級醫保經辦機構審核后將符合政策規定計發的生育津貼直接轉入用人單位,由用人單位發放。
2.參保女職工在非本市定點醫院住院生育或流產的。或因特殊情況未實現生育津貼掛賬登記結算的。由用人單位至參保所屬醫保經辦機構辦理申領手續,醫保經辦機構對符合政策規定的生育津貼經審核后一次性轉入用人單位,由用人單位發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