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下是小編收集的關于十堰新生兒落戶需要哪些材料及辦理的流程的相關信息,供大家參考。
一、十堰新生兒上戶口需要什么材料
新生兒落戶需要攜帶的證件
1、夫妻雙方有效身份證。身份證的信息要和戶口本上的信息一致,小編同時建議辦理上戶的父母多帶幾份身份證復印件、戶口本復印件,因為派出所可能會要求留底。
2、夫妻雙方的戶口本、結婚證。如果夫妻雙方的戶口不在一起,雙方可以自行選擇讓孩子跟著父親的戶口還是母親戶口,落在哪方戶口就要去哪方戶口所在地派出所辦理上戶手續。
3、醫院出具的《出生醫學證明》。
4、《新生兒入戶通知單》。這個證明需要家長帶著事先準備好出生醫學證明,到所在的居委會開具。
5、蓋有街道計劃生育部門準予入戶章的生育服務證(此證由計劃生育部門簽發)。
新生兒怎么落戶?
準備好上述證件后,就可以去戶口所在地派出所戶籍科申領《新生嬰兒落戶申請表》,根據派出所工作人員的指示填好相關內容,寶寶的戶口就辦好了!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戶口登記條例》規定,嬰兒出生后一個月以內,由戶主、親屬、撫養人或者鄰居向嬰兒常住地戶口登記機關申報出生登記。如果新生嬰兒的落戶手續沒有及時辦理的話,可能會受到一定數額的罰款。
二胎、未婚生子、超生
二胎寶寶辦理上戶手續,除了父母身份證、戶口本、結婚證和《出生醫學證明》外,還要攜帶二胎寶寶的《準生證》。沒有二胎準生證的話,還要去派出所進行登記辦理。
如果生下子女時,子女的父母并沒有辦理結婚手續。為寶寶辦理戶口時需要提交來自父親或母親的入戶書面申請、父母雙方身份證和戶口本、醫院出具的《出生醫學證明》或者親子鑒定證明,以上材料和證件需要多準備幾份復印件,備不時之需。
超生寶寶辦理戶口除了準備基本的上戶證件和材料,還要向當地的計劃生育部門繳納相應的社會撫育費,該項費用具體金額由各地計生委根據當地的社會經濟情況確定。超生寶寶的父母需要帶著計生委出具的相關證明和手續到派出所辦理落戶手續。
二、十堰新生兒上戶口的辦理流程
第一步、辦出生證
在十堰市接生醫院辦理出生證,然后憑借出生證到戶口所在地居委會開具新生兒入戶通知單。
第二步、戶籍登記
攜帶入戶材料,如父母雙方身份證、戶口簿、結婚證、出生證明等,到戶口所在街道辦事處蓋章。
第三步、申辦上戶
到戶口所在街道派出所戶籍科辦理上戶,帶齊各項材料。需要注意的是,盡量在新生兒出生的一個月內進行上戶辦理,否則可能會需要提交其他證明材料。
三、新生兒最遲多久上戶口
新生兒在出生后的一個月以內,必須要去常住地的戶口登記機關申報上戶口。新生兒落戶,根據父母自愿的原則,可以隨父落戶,也可以隨母落戶。所需要帶的材料:其父或其母的戶口本、雙方的結婚證、新生兒父母的書面申請、新生兒的出生醫學證明,然后向戶籍地的公安派出所申報出生登記就可以了。
四、十堰新生兒登記辦理時限
符合政策規定,證明材料齊全,派出所戶口內勤當場辦結;符合政策規定,證明材料不全的,一次性告知需補辦的材料,第二次辦結。對需報市公安局審批的,對申辦材料齊全的,公安派出所應當在受理申請之日起的二十個工作日內完成調查核實工作,并將有關材料上報市公安局;市公安局接到上報材料后,經審查,應當在接到公安派出所的上報材料十個工作日內作出批準或者不批準的決定,并將審批結果返回公安派出所;公安派出所在接到上級公安機關的審批決定二日內,將審批結果通知申請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