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309檢察服務中心管理使用規(guī)定》解讀
問:管理中心有什么職能?
答:檢察服務中心是通過整合各項檢察職能,健全相關便民設施,以一站式服務提升檢察為民效能的場所。
檢察服務中心分為五個區(qū)域:控申接待區(qū),主要用于到院控告、舉報、申訴等來訪人員的接待工作。直訴案件辦案區(qū),主要用于本院辦理的未羈押刑事案件當事人的訊問、詢問等工作。未成年犯罪嫌疑人約談區(qū),主要用于未成年人犯罪案件當事人約談和心理疏導等工作。警戒安檢區(qū),主要用于對進入為民服務中心的非本院人員的安檢和中心辦公秩序維持等工作。案件受理查詢區(qū),主要用于本院管轄的案件受理和查詢等工作。
問:進管理中心有什么要求?
答:對于進入檢察服務中心的公安、法院、律師等依法履行職務的人員,值勤法警要進行有效證件查驗和登記。對于進入中心的其他人員,在進行證件查驗和登記的同時,還應進行人身安全檢查、隨身攜帶物品的安全檢查。對帶入服務中心與案件無關的物品實行寄存制。
對于拒絕接受安全檢查或不服從安全檢查人員安排的受檢者,法警應阻止其進入服務中心,不聽勸告者,可依法采取措施強制帶離或驅散。
附:12309檢察服務中心管理使用規(guī)定
為規(guī)范我院檢察服務中心的使用管理,保障12309檢察服務中心工作依法、文明、規(guī)范、安全進行,進一步提升“忠誠、干凈、擔當”的良好形象,依照相關規(guī)定,結合我院工作實際,特制定本規(guī)定。
第一條 檢察服務中心是通過整合各項檢察職能,健全相關便民設施,以一站式服務提升檢察為民效能的場所。
第二條 檢察服務中心分為五個區(qū)域:控申接待區(qū),主要用于到院控告、舉報、申訴等來訪人員的接待工作。直訴案件辦案區(qū),主要用于本院辦理的未羈押刑事案件當事人的訊問、詢問等工作。未成年犯罪嫌疑人約談區(qū),主要用于未成年人犯罪案件當事人約談和心理疏導等工作。警戒安檢區(qū),主要用于對進入為民服務中心的非本院人員的安檢和中心辦公秩序維持等工作。案件受理查詢區(qū),主要用于本院管轄的案件受理和查詢等工作。
第三條 控申接待區(qū)的來訪接待室、檢察長接待室、檢調對接工作室由第二檢察部負責管理。刑事直訴案件辦案區(qū)的訊問室、詢問室由第一檢察部負責管理。未成年犯罪嫌疑人約談區(qū)的陽光約談室由第一檢察部負責管理。警戒安檢區(qū)的警務崗和出入大門由司法警察負責管理。案件受理查詢區(qū)的受理大廳、閱檔室及案管大廳大門等由第二檢察部負責管理。
第四條 檢察服務中心各區(qū)域功能室管理部門要指定專人負責功能室鑰匙保管、室內衛(wèi)生、設備維護等,確保工作秩序有條不紊,區(qū)域內辦公資料和辦公用品擺放整齊、便于操作,重要文件、材料妥善保管。接待大廳、走道、洗手間等公共區(qū)域的環(huán)境衛(wèi)生由物業(yè)管理負責,安排保潔人員每天至少打掃一次。
第五條 檢察服務中心各區(qū)域的管理部門要將各自功能室的功能、相關制度和人員崗位職責上墻。
第六條 對于進入檢察服務中心的公安、法院、律師等依法履行職務的人員,值勤法警要進行有效證件查驗和登記。對于進入中心的其他人員,在進行證件查驗和登記的同時,還應進行人身安全檢查、隨身攜帶物品的安全檢查。對帶入服務中心與案件無關的物品實行寄存制。
對于拒絕接受安全檢查或不服從安全檢查人員安排的受檢者,法警應阻止其進入服務中心,不聽勸告者,可依法采取措施強制帶離或驅散。
第七條 檢察服務中心工作人員要著制服上崗,做到儀表整潔、服務熱情、文明禮貌,樹立良好的外部形象。
第八條 檢察服務中心工作人員要文明辦公,工作時間不串崗聊天、不大聲喧嘩,不玩電腦游戲,不做影響他人辦公的活動。凡屬區(qū)域內本部門的工作,要認真負責,遇到不能解決的問題,要及時請示匯報。
第九條 檢察服務中心工作人員要樹立主人翁意識,自覺愛護各種公務設施。
第十條 本院其他部門需使用服務中心各區(qū)域功能室的,應經(jīng)功能室管理部門負責人同意,并確保使用后室內衛(wèi)生和設備等完好。
第十一條 檢察服務中心各區(qū)域的工作人員下班前應認真檢查、收集各類文件,關閉好所有門、窗、飲水機、電腦、電子顯示屏、觸摸屏、電源開關等,確保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