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盤水失業保險金領取條件:按照規定參加失業保險,失業前用人單位和本人已經繳納失業保險費滿一年的;在法定勞動年齡內非因本人意愿中斷就業的;已經進行失業登記,并有求職要求的。以下是大風車小編收集整理的關于失業保險金的領取條件及發放標準的相關信息,供廣大市民參考。
1、六盤水失業保險金領取條件及標準
1.階段性失業補助金申領條件:(1)領取失業保險金期滿的失業人員,一直未重新就業,目前仍處于失業狀態的;(2)在省內參加失業保險繳費不足一年或參保繳費滿一年但因本人原因解除勞動合同的失業人員,一直未重新就業,目前仍處于失業狀態的。
2、六盤水失業保險金每月多少錢
1.累計繳費時間滿1年不滿5年的,失業保險金月發放標準為782元;
2.累計繳費時間滿5年不滿10年的,失業保險金月發放標準為809元;
3.累計繳費時間滿10年不滿15年的,失業保險金月發放標準為836元;
4.累計繳費時間滿15年不滿20年的,失業保險金月發放標準為863元;
5.累計繳費時間滿20年以上的,失業保險金月發放標準為891元;
6.從第13個月起,失業保險金月發放標準一律按782元發放。
7.農民合同制工人一次性生活補助費由588元調整到618元。
3、六盤水失業金領取的期限為多久
失業人員只要參加了失業保險,失業后符合領取失業保險金條件,就可以申領失業保險金。
失業保險金單次領取期限最長24個月,并非終生只能領取24個月。勞動者領金期滿后重新找到工作并參保,再次失業后符合申領條件的,可以繼續申請失業保險金。
關于每次領取失業保險金的期限,《社會保險法》第四十六條和《失業保險條例》第十七條規定:
失業人員失業前所在單位和本人按照規定累計繳費時間滿1年不足5年的,領取失業保險金的期限最長為12個月;
累計繳費時間滿5年不足10年的,領取失業保險金的期限最長為18個月:
累計繳費時間10年以上的,領取失業保險金的期限最長為24個月。
此外,失業人員在領取失業保險金期間如有重新就業等相關情況,應主動告知社保經辦機構,違法領取失業保險金將承擔相應法律責任。
(注:本文內容僅供參考,具體情況以本地官網消息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