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昌失業保險金領取條件:按照規定參加失業保險,失業前用人單位和本人已經繳納失業保險費滿一年的;在法定勞動年齡內非因本人意愿中斷就業的;已經進行失業登記,并有求職要求的。以下是大風車小編收集整理的關于失業保險金的領取條件及發放標準的相關信息,供廣大市民參考。
1、宜昌失業保險金領取條件及標準
宜昌失業人員同時具備下列條件的可以領取失業保險金:
(一)按照規定參加失業保險,所在單位和本人已按照規定繳費滿1年的;
(二)非因本人意愿中斷就業的;
(三)已辦理失業登記并有求職要求的。
失業保險金的領取次數并無規定,如果你符合以上條件,即可申領失業保險金。
請在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之日起15日內攜帶《解除勞動合同通知書》或《終止勞動合同通知書》到市人社局二樓3號窗口領取《申報資料》,填好《申報資料》后于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之日起60日內及時上報。
2、宜昌失業保險金每月多少錢
湖北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湖北省財政廳印發通知,決定從2021年9月1日起,將全省失業保險金標準按照最低工資標準的90%進行調整。宜昌失業保險金發放標準分區域提高到1620元/月、1485元/月、1368元/月。
1620元/月適用區域范圍如下:
宜昌市夷陵區、西陵區、伍家崗區、點軍區、猇亭區。
1485元/月適用區域范圍如下:
宜都市,枝江市
1368元/月適用區域范圍如下:
當陽市,遠安縣,興山縣,秭歸縣,長陽縣,五峰縣
3、宜昌失業金領取的期限為多久
失業人員失業前所在單位和本人按照規定累計繳費時間滿1年不足5年的,領取失業保險金的期限最長為12個月;
累計繳費時間滿5年不足10年的,領取失業保險金的期限最長為18個月;
累計繳費時間10年以上的,領取失業保險金的期限最長為24個月。
此外,失業人員在領取失業保險金期間如有重新就業等相關情況,應主動告知社保經辦機構,違法領取失業保險金將承擔相應法律責任。
(注:本文內容僅供參考,具體情況以本地官網消息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