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遂寧辦護照港澳通行證需要的材料及證件
護照申請材料如下:
(一)符合《出入境證件相片照相指引》標準的照片;
(二)中國公民出入境證件申請表;
(三)居民身份證;在居民身份證領取、換領、補領期間,可以提交臨時居民身份證;
(四)省級公安機關出入境管理機構報經國家移民管理局批準的其他材料。
(五)未滿十六周歲的,由其監護人陪同,除提交上述申請材料外,還應提交監護證明(如出生證明、戶口簿等),以及監護人的居民身份證或者護照等身份證明及復印件;
監護人無法陪同的,可以委托他人陪同,但還應當提交監護人委托書,以及陪同人的居民身份證或者護照等身份證明。
港澳通行證申辦材料:
(一) 近期免冠照片一張以及填寫完整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出入境通行證申請表(一)》(以下簡稱申請表);
(二)居民身份證;在居民身份證領取、換領、補領期間,可以提交臨時居民身份證;
(三)未滿十六周歲的,還應當由其監護人陪同,提交其監護人出具的同意出境的意見、監護人的居民身份證或者戶口簿、護照;
(四)國家工作人員還應當按照有關規定,提交本人所屬工作單位或者上級主管單位按照人事管理權限審批后出具的同意出境的證明。
(五)從事邊境貿易的,提交邊境地區工商行政管理部門核發的營業執照;
(六)從事邊境旅游服務的,提交本人導游證;
(七)因國籍沖突、港澳居民來內地遺失證件等情形需申請出入境通行證的,應提交有關證明材料。
二、遂寧辦護照港澳通行證的辦理流程
1、受理:公安機關出入境管理機構受理普通護照申請材料后,應當詢問當事人。對申請材料齊全且符合法定形式的,應當當場受理;對申請材料不齊全或者不符合法定形式的,應當一次告知申請人需要補正的全部內容。
2、審批:審批簽發機構收到受理機構報送的申請材料后,對符合簽發規定的,以公安部出入境管理機構的名義簽發普通護照;對不符合規定不予簽發的,應當向申請人書面說明理由,并告知申請人享有依法申請行政復議或者提起行政訴訟的權利。
3、制證:制證機構應當在本省級公安機關出入境管理機構規定的時限內完成制證工作。
4、領證:申請人本人須按照出入境管理部門通知的取證日期按時領取證件。領取證件后,請仔細核對證件內容,發現差錯,及時改正。
溫馨提示:
1、現役軍人申請普通護照手續。按照管理權限履行報批手續后,由本人向所屬部隊駐地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公安機關出入境管理機構提出。
2、公民領取普通護照后,應當在持證人簽名欄簽署本人姓名。
3、中國公民在國外申請護照、證件,由中國駐外國的外交代表機關、領事機關或者外交部授權的其他駐外機關頒發。
4、護照有效期為5年有效和10年有效兩種。針對普通護照持有人不同年齡,規定了不同的有效期。其中,未滿16周歲的人員申領普通護照有效期為5年,16周歲以上為10年,同時取消了護照延期的規定。
5、申請人所持普通護照失效,重新申請普通護照的,應當為其辦理曾持照加注。
三、遂寧辦護照港澳通行證的辦理時限及費用
辦理時限及費用
辦理時限:10個工作日內
收費標準:首次申請160元/本;一個加注20元
四、遂寧在哪里辦理港澳通行證
遂寧市政務中心出入境辦證大廳
通訊地址:遂州北路169號
咨詢電話:2510073
上班時間:工作日上午9:00~12:00,下午13:30~17: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