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吳忠辦護照港澳通行證需要的材料及證件
護照申請材料如下:
(一)符合《出入境證件相片照相指引》標準的照片;
(二)中國公民出入境證件申請表;
(三)居民身份證;在居民身份證領取、換領、補領期間,可以提交臨時居民身份證;
(四)省級公安機關出入境管理機構報經國家移民管理局批準的其他材料。
(五)未滿十六周歲的,由其監護人陪同,除提交上述申請材料外,還應提交監護證明(如出生證明、戶口簿等),以及監護人的居民身份證或者護照等身份證明及復印件;
監護人無法陪同的,可以委托他人陪同,但還應當提交監護人委托書,以及陪同人的居民身份證或者護照等身份證明。
港澳通行證申辦材料:
(一) 近期免冠照片一張以及填寫完整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出入境通行證申請表(一)》(以下簡稱申請表);
(二)居民身份證;在居民身份證領取、換領、補領期間,可以提交臨時居民身份證;
(三)未滿十六周歲的,還應當由其監護人陪同,提交其監護人出具的同意出境的意見、監護人的居民身份證或者戶口簿、護照;
(四)國家工作人員還應當按照有關規定,提交本人所屬工作單位或者上級主管單位按照人事管理權限審批后出具的同意出境的證明。
(五)從事邊境貿易的,提交邊境地區工商行政管理部門核發的營業執照;
(六)從事邊境旅游服務的,提交本人導游證;
(七)因國籍沖突、港澳居民來內地遺失證件等情形需申請出入境通行證的,應提交有關證明材料。
二、吳忠辦護照港澳通行證的辦理流程
1. 受理:公安機關出入境管理機構在收到申請材料后,會詢問當事人。若申請材料齊全且符合法定形式,會當場受理;若材料不齊全或不符合要求,會一次告知需補正的全部內容。
2. 審批:簽發機構在收到受理機構報送的申請材料后,若符合簽發規定,將以公安部出入境管理機構的名義簽發普通護照;若不符合規定,會向申請人書面說明理由,并告知申請人享有依法申請行政復議或提起行政訴訟的權利。
3. 制證:制證機構將在本省級公安機關出入境管理機構規定的時間內完成制證工作。
4. 領證:申請人需按照出入境管理部門通知的取證日期按時領取證件。領取證件后,請仔細核對證件內容,發現差錯及時改正。
三、吳忠辦護照港澳通行證的辦理時限及費用
辦理港澳通行證工本費用40元,如果需要在辦理地拍攝港澳通行證所需的照片需要另外支付拍照費用20-30元;如果需要后續通過快遞寄送港澳通行證的話,需要另外支付快遞費用10-20元;如果需要在辦理一次往來簽注,每個20元,二次往來簽注,每個40元,并外加簽注加注費20元
四、吳忠在哪里辦理港澳通行證
網點名稱 地址 上班時間
紅寺堡公安局出入境管理大隊
寧夏回族自治區吳忠市紅寺堡區紅寺堡鎮燕然北路服務中心一樓出入境窗口
周一至周五:冬季上午8:30-12:00\n下午14:00-17:30 周一至周五:夏季上午 8:30-12:00 下午14:30-18:00
青銅峽市公安局治安大隊出入境管理大隊
寧夏回族自治青銅峽市政務服務中心(嘉寶南路)一樓公安廳窗口
周一至周五:冬季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00 周一至周五:夏季上午 9:00-12:00 下午14:30
同心縣公安局出入境管理大隊
寧夏回族自治區吳忠市同心縣豫海鎮文化南街001號政務服務中心二樓公安局出入境4號窗口
周一至周五:冬季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00 周一至周五:夏季上午 9:00-12:00 下午14:30-17:30
鹽池縣公安局治安大隊出入境管理大隊
寧夏回族自治區吳忠市鹽池縣南路75號政務服務中心二層公安局窗口
周一至周五:冬季上午9:00-12:00\n下午14:00-17:00 夏季上午 9:00-12:00 下午14:30-17:30
吳忠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處
寧夏回族自治區吳忠市利通區利華街(吳忠市政務服務中心三樓138-141號吳忠市出入境窗口)
周一至周五:冬季上午9:00-12:00\n下午14:00-17:00 夏季上午 9:00-12:00 下午14:30-17: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