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日照辦護照港澳通行證需要的材料及證件
日照港澳通行證辦理換證需要用到的材料如下所示:
1.《中國公民出入境證件申請表》(須按要求填寫完整)
2.本人近期照片(尺寸48X33mm,正面,免冠,藍底,彩色)
3.本人居民身份證或居民臨時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未滿16周歲無須提供)
4.原《往來港澳通行證》原件
5.工作單位意見(僅已登記備案的國家機關人員、國有企業單位領導及銀行、金融等部門工作人員需要提供)。
護照的辦理材料
1.二寸近期免冠彩色電子版照片;
2.《中國公民出入境證件申請表》;(點擊下載)
3.有效的居民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
4.未滿十六周歲的,由其監護人陪同,除提交上述申請材料外,還應提交監護證明(如出生證明、戶口簿等),以及監護人的居民身份證或者護照等身份證明及復印件;監護人無法陪同的,可以委托他人陪同,但還應當提交監護人委托書,以及陪同人的居民身份證或者護照等身份證明。(點擊查看委托書)
5.現役軍人、登記備案的國家工作人員,應當提交本人所屬單位或者上級主管單位按照人事管理權限審批后出具的同意辦理出入境證件的函。(點擊下載函)
6.申請換發護照的,還應提交護照原件及復印件;定居國外的中國公民回國申請換補發、失效重新申請普通護照的,其暫住地的受理機構應當要求其提供定居國外的有效證明復印件;
7.申請普通護照加注需提交申請表、居民身份證、有效普通護照、與加注內容相關證明材料。定居國外的中國公民申請加注,還需提交定居國外的有效證明復印件。
二、日照辦護照港澳通行證的辦理流程
辦港澳通行證的程序:
1.申請人到受理窗口咨詢、領取并填寫《中國公民因私赴港澳地區申請表》。
2.到受理窗口取號排隊。
3.申請人到受理窗口給材料并領取《回執單》。(可以選擇郵政快遞)
4.申請人到辦理窗口憑《回執單》打印繳費收據。
5.申請人憑繳費收據到銀行繳費。
6.申請人憑銀行收費單據和《回執單》到受理窗口領證。
辦理出入境護照的流程
1.申請人向公安部委托的縣級以上公安機關出入境管理機構提交申請材料并按規定采集指紋信息;
2.受理機構對符合申請條件,申請材料齊全且符合法定形式的,向申請人出具《受理申請回執單》;對申請材料不齊全或者不符合法定形式的,一次性告知申請人需要補正的全部內容;對不屬于本部門職責范圍或不符合受理要求的,不予受理,并向申請人說明理由。
3.審批機構進行審核,作出批準或者不予批準的決定。批準的,簽發證件;不予批準的,審批機構向申請人出具《不予批準決定書》。
4.申請人領取證件。
三、日照辦護照港澳通行證的辦理時限及費用
辦理費用:護照120元/本
1、申請普通護照,公安機關出入境管理機構應當自收到申請材料之日起十五日內簽發。
2、對于符合加急辦理普通護照條件的,公安機關出入境管理機構應當自收到申請材料之日起五個工作日內簽發。
3、在偏遠地區或者交通不便地區或者因特殊情況,不能按期簽發普通護照的,經省級地方人民政府公安機關出入境管理機構負責人批準,簽發時間可以延長至三十日。
四、日照在哪里辦理港澳通行證
山東省日照市公安局出入境接待大廳
辦公地址:山東省日照市煙臺路29號
咨詢電話:0633-3667150;0633-3667138
工作時間:
周一至周五: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30(冬季)14:30-18:00(夏季)
山東省日照市五蓮縣公安局出入境接待大廳
辦公地址:山東省日照市五蓮縣人民路1號
咨詢電話:0633-5613718;0633-5613719
工作時間:周一至周五: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30(冬季)14:30-18:00(夏季)
山東省日照市公安局嵐山分局出入境接待大廳
辦公地址:山東省日照市嵐山區嵐山中路15號
咨詢電話:0633-3665080
工作時間:周一至周五: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30(冬季)14:30-18:00(夏季)
山東省日照市莒縣公安局出入境接待大廳
辦公地址:山東省日照市莒縣城陽北路287號
咨詢電話:0633-6893057
工作時間:周一至周五: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30(冬季)14:30-18:00(夏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