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非治違實施方案
為深入貫徹《國務院關于進一步加強企業安全生產工作的通知》(國發〔2010〕23號)精神,嚴厲打擊非法違法生產經營建設行為,切實解決影響和制約安全生產的突出問題,有效預防各類安全事故發生,根據《*縣安全生產打非治違專項行動實施方案》,結合我鎮實際,制定本實施方案。
一、總體要求
堅持以科學發展觀為指導,以安全發展為目標,認真貫徹落實省、市、縣關于打擊非法違法生產經營建設行為的安排部署,按照“政府統一領導、部門聯合執法、群眾廣泛參與、企業合法經營”的要求,加強組織領導,周密安排部署,認真組織實施,突出打擊重點,強化執法檢查,加強跟蹤問效,及時發現和嚴厲打擊各類非法違法生產經營建設行為,切實解決影響和制約安全生產的突出問題,有效防范各類事故發生,努力實現全鎮安全生產形勢持續穩定好轉。
二、行動重點
重點范圍:非煤礦山、交通運輸、建筑施工、危險化學品、消防安全、特種設備、煙花爆竹、民用爆炸物品、冶金等行業和領域。
重點內容:重點打擊共性的非法違法生產經營建設行為以及具有行業和領域特點的非法違法生產經營建設行為。
(一)共性的非法違法生產經營建設行為:
1.無證、證照不全或過期從事生產經營建設的;
2.關閉取締后又擅自生產經營建設的;
3.停產整頓、整合技改未經驗收擅自組織生產和違反建設項目安全設施“三同時”規定的;
4.瞞報事故,以及重大隱患隱瞞不報或不按規定期限予以整治的;
5.未依法進行安全培訓、沒有取得相應資格證或無證上崗的;
6.拒不執行安全監管監察指令、抗拒安全執法的;
7.未依法嚴格追究事故責任,以及責任追究不落實的;
8.其他違反安全生產法律法規的生產經營建設行為。
(二)具有行業特點的非法違法生產經營建設行為:
1.非煤礦山
(1)非法盜采、超層越界開采礦產資源的;
(2)露天礦山實行“傘檐”開采、“一面坡”開采的,地下礦山未實現機械通風的,違規排放尾礦的;
(3)未依法履行有關審批程序,擅自勘探、建設和生產的,以及假借整合技改之名逃避關閉、擅自開采礦產資源的。
2.交通運輸
(1)駕駛人酒后駕車、超載、超速行駛、不按規定讓行、不按規定線路行駛的;無駕駛證、駕駛證與所駕車型不符、無從業資格證駕駛摩托車及各種營運車輛的;
(2)非營運車輛違法載人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