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隨著人口老齡化迅速發展,養老問題日益突出。*年底我市60周歲以上老年人口約*萬人,占全市總人口的13.9%。為應對人口老齡化的嚴峻挑戰,滿足日益增長的社會養老服務需求,發揮養老服務業在推動經濟發展、促進就業、改善民生中的重要作用,根據《*省人民政府關于加快推進養老服務業發展的意見》和《*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印發吉林省老齡事業發展“xx”規劃的通知》,結合我市實際,特制定本規劃。
一、指導思想、基本原則和總體目標
(一)指導思想。
按照“政府主導、政策扶持、社會參與、市場推動”的總體思路,進一步加大政府投入,強化政策引導,充分調動社會各方面力量,全面推進養老服務業發展,建立與我市人口老齡化進程相適應、與經濟社會發展水平相協調、統籌城鄉的適度普惠型養老服務體系,使老年人生活得更加幸福、更有尊嚴。
(二)基本原則。
1.堅持政府主導與社會參與相結合。認真履行規劃指導、政策扶持、監督管理等職責,用心鼓勵和支持社會力量參與養老服務,逐步建立與市場經濟相適應的發展模式和運行機制。
2.堅持因地制宜與統籌發展相結合。立足實際,科學制訂養老服務體系發展規劃,整合各類資源,優化空間布局,統籌城鄉養老事業全面科學發展。
3.堅持突出重點與適度普惠相結合。在重點保障低收入的高齡、獨居、失能等困難老年人服務需求的基礎上,不斷擴大為老服務范圍,推動養老服務業由補缺型向適度普惠型轉變。
4.堅持居家養老與社會養老相結合。充分發揮家庭和社區功能,著力鞏固家庭養老地位,促進代際和諧。多舉措大力發展社會養老,探索并實行具有蛟河特色的養老模式。
(三)總體目標。
到20xx年底,中心城區社區居家養老服務網絡實現全覆蓋,80%以上的鄉鎮和60%以上農村社區建立養老服務設施和站點。全面推進中心城區社區居家養老服務站和農村養老大院建設,日間照料服務基本覆蓋中心城區社區和60%以上的農村社區,完善城鄉社會福利中心建設,扶持發展民辦養老機構,到達每千名老人擁有床位30張。到20xx年12月底全市擁有養老床位數20xx張,基本建立起以居家養老為基礎、社區服務為依托、機構養老為支撐,布局合理、規模適度、功能完善、覆蓋城鄉的適度普惠型養老服務體系。
二、主要任務
(一)鞏固和發展居家養老服務。
1.建立健全居家養老服務網絡。到20xx年底,建立覆蓋中心城區、鄉鎮街區和社區(村)三級居家養老服務網絡,中心城區街道和社區實現居家養老服務網絡全覆蓋;80%以上的鄉鎮街區和60%以上的農村社區建立養老服務設施和站點。加快居家養老服務信息管理平臺建設,全面掌握老年人及家庭成員的基本狀況、健康狀況和服務需求等信息,推進信息平臺與居家養老服務實體的有效連接,為有需求的老年人帶給及時、便捷的服務。
2.大力完善居家養老服務保障體系。引導吸收社會各種服務資源和經濟實體進入養老服務領域,有效聚合功能區域內的服務資源,重點開展生活照料、家政服務、醫療康復、精神慰藉、法律援助等居家養老服務,構成體現居家養老特點、需求與服務對接、各類服務資源配置相對完整的居家養老服務保障體系,使居家老年人遇到的實際困難能夠得到有效解決,生活和醫療服務得到基本保障。
3.加強特殊群體的居家養老服務。針對高齡、獨居、失能等特殊老年群體的特點和需求,采取低償和有償服務的方式,為有需求的老年人帶給家庭陪護、基本生活照料、特殊護理、緊急援助等服務。同時,進一步引入市場機制,拓展服務領域和服務資料,探索建立特殊養老群體分級分類服務辦法,滿足其多樣性的服務需求。
4.探索老年宜居社區建設。不斷改善老年人基本居住條件,實物配租應優先面向已經登記為廉租住房保障對象的老年人家庭。在老年人集中居住的城區住宅開發建設中,要充分思考老年人居住、上下樓和出行等方面的需求。同時,結合城鎮化建設和商品住宅開發,探索建設一批規模適度、功能齊全、滿足老年人集中居住的老年宜居社區。
(二)推進城鄉社區養老服務。
1.推進城鎮社區居家養老服務站建設。在每個城鎮社區建立社區居家養老服務站,以養老服務站為載體,全面掌握老年人服務信息,整合服務資源,組織為老服務活動,對有特殊困難的老年人帶給政策保障和幫忙,構成全方位、多樣化的社區居家養老服務品牌。
2.推動農村居家養老服務大院建設。結合農村社區建設,依托建制村或有條件的自然屯建設居家養老服務大院,為農村老年人帶給必要的室內外活動場所,組織開展適合老年人特點的文文體活動,采取政府購買服務、結對幫扶、鄰里守望等方方式,推進生活照料、精神慰藉等服務,提高農村居家養老服務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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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指導思想以黨的十八大和十八屆三中全會精神為指導,深入貫徹落實“以人為本”的科學發展觀,踐行黨的群眾路線,以滿足我鎮廣大老年人日益增長的物質和精神文化需求為目標,堅持“政府主導、社會參與、市場運作”的工作方針,向居家老人開展以生活照料、醫療保健、文化娛樂、精神慰藉為主要內容的社會化服務,全面提高居家老年人的生活質量,逐步建立健全與我鎮經濟發展和社會需求相適應的居家養老服務體系。二、基本原則(一)堅持政府主導與社會力量參與相結合的原則;(二)堅持政府購買服務與市場化運作相結合的原則;(三)堅持先重點保障老年人中的高齡老人和特殊困難老人,再逐步惠及全體老年人的原則; (四)堅持專業化居家養老服務與社區義務服務、鄰里互助相結合的原則;(五)實行無償服務、低償服務和有償服務相結合的原則。三、政府購買服務對象及補助標準(一)購買服務對象是指具有本縣戶籍并實際居住在本縣,年滿60周歲以上的城鎮散居“三無老人”、農村散居五保對象;城鄉低保對象中年滿60周歲的失能、殘疾、獨居老人(失能老人是指喪失生活自理能力或長期臥床不起的老人(需提供鄉鎮衛生院及以上的診斷證明);殘疾老人主要指:一級、二級殘疾(不含語言和聽力殘疾);獨居老人是指喪偶,且兒女在外地務工無法照顧其生活起居的老人;低保對象中年滿80周歲的高齡老人;低收入家庭中年滿60周歲的失能、殘疾、獨居老人;低收入家庭中年滿80周歲高齡老人。(二)補貼標準每人每年補貼 120元。四、審核審批和服務程序(一)審核審批1.本人申請:凡符合上述條件的老人可到戶籍所在地的村(社區)委員會提出申請,因身體原因無法到場申請的,可委托他人幫助,由本人確認,并提交以下材料:(1)《合江縣居家養老服務申請表》;(2)五保供養證或低保證復印件;(3)失能老人需提供鄉鎮衛生院及以上的診斷證明,殘疾老人需提供有效一級、二級殘疾證明(不含語言和聽力殘疾)復印件,獨居老人需提供村(社區)委員會證明,內容包括家庭人員基本情況,子女外出務工情況等;(4)申請人身份證或戶口簿復印件一份。以上所有提交的資料應按A4紙張規格。2.村(社區)委員會初審,在10個工作日內完成初審(含公示時間)。村(社區)委員會收到申請人的申請資料后,對相關資料真實性進行審核,審核采取入戶調查、鄰里訪問等形式。對初審符合條件的對象進行民主評議,并將評議結果張榜公示,接受監督。公示期滿無異議的報鎮社會事務辦審核;對初審不符合條件的對象書面告知本人原因。3.鎮社會事務辦審核。鎮社會事務辦對申請人的情況進行審核,并在5個工作日內進行,簽署審核意見,報鎮人民政府審批。4.縣民政局委托鎮人民政府審批。鎮人民政府對符合條件的作出審批決定并報民政局備案,原則上每年一次。(二)服務程序需政府購買服務的重點對象和一般服務對象應與村(社區)委員會居家養老服務站和服務機構三方簽訂服務協議。服務對象憑消費券到指定的服務機構進行消費,指定的服務機構對服務對象提供的服務結束后收回消費券,同時認真填寫好居家養老服務登記表(需經服務對象簽字蓋章確認),然后將居家養老服務登記表和服務券交給村(社區)委員會居家養老服務點。五、服務內容對重點服務對象開展生活照料服務、醫療保健服務、家政服務、緊急救助服務、精神慰藉服務、鄰里互助服務、建立健康檔案、提供老人機一鍵求救等信息平臺和其他服務。對一般服務對象開展:主要是提供理發服務,每年四次;建立健康檔案等。六、基本要求(一)工作要求1.服務機構與服務對象簽訂服務協議;2.按照與居家老年人簽訂的服務協議,保證服務質量,維護老年人合法權益;3.敬老愛老,態度和藹,尊重服務對象的隱私權、名譽權;4.建立養老服務補貼基礎數據庫,開展養老服務評估,并運用評估結果,在推進居家養老服務社會化、確定養老服務需求和照料護理等級、開展老年人健康管理、規劃布局養老機構建設等方面發揮作用。(二)服務實體要求1.工商或民政部門正式登記注冊的社會企業、社會組織或民辦非企業,合法運營;2.應具有與其業務范圍相適應的管理人員和服務人員;3.應具有與其業務范圍相適應的固定的經營場所、工作設備;4.對服務實行明碼標價,實施公開承諾服務。5.若不具備條件的鄉鎮,可暫設鄉鎮居家養老服務站和村(居)委員會居家養老服務點代行服務機構的職能職責。(三)居家養老服務人員要求1.具備相應的勞動從業資格;2.信守職業道德,遵紀守法,熟悉居家養老服務程序和規范要求;3.具有符合工作崗位要求的文化程度、健康狀況證明及語言表達能力;4.提倡使用普通話,語言文明、簡潔、清晰;5.主動服務,符合相應崗位的服務禮儀規范;6.尊老敬老,對老年人富有愛心。七、購買服務方式對購買服務標的達到政府招標比選要求的,應通過招標、比選等各種符合政府采購規定的方式,確定購買服務的企業或社會組織,訂立購買服務合同,明確購買服務的范圍、數量、質量要求以及服務期限、資金支付方式、違約責任等內容。服務承接主體應嚴格履行合同義務,保證服務數量、質量和效果。縣民政局應對服務合同履行情況進行跟蹤和測評,對年度服務滿意度低于85%的,應暫停與該單位續簽購買服務合同。八、強化組織領導(一)加強組織領導1.為確保工作落實到位,鎮成立居家養老服務站,掛靠鎮社會事務辦,鎮居家養老服務站負責人由負責民政工作的同志兼任。2.各村(社區)委員會成立居家養老服務點,由村(居)委員會落實一名同志兼任居家養老服務點負責人。(二)職能職責1.鎮社會事務辦和鎮居家養老服務站職責(1)做好轄區內居家養老服務對象統計和管理;(2)受民政局委托對符合政府購買服務對象進行審核審批;(3)對具體服務組織進行審核審批,并指導本鄉鎮的居家養老服務工作;(4)監督服務機構做好居家養老服務工作,管理并結算居家養老服務經費,建好居家養老管理資金臺賬。2.鎮居家養老服務站和各村(社區)委員會居家養老服務點職責(1)做好對轄區內老年人生活現狀的調查摸底工作。調查內容包括老年人的家庭狀況、經濟狀況、需求狀況等; (2)與周邊商家簽訂送餐、家政服務合同和協議,聯系社區醫院為無法出門的老年人實行上門診治;(3)動員自愿者,義務為三無老人上門服務,服務項目包括送餐、陪護、精神慰藉、心里咨詢、法律咨詢等。(4)依托社區日間照料中心和農村幸福院等機構為老年人提供服務。九、資金管理(一)經費來源一般情況按照服務對象平均每人每年120元的標準,省級財政補貼資金按35%給予補助,其余部分由鎮本級財政統籌安排。(二)資金拔付縣財政根據縣民政局對鄉鎮的審核情況(核準實際補貼的人數、標準、服務時間、補貼金額等),按時將補助資金拔付給鎮財政所,由鎮負責本鎮補助資金的結算工作。(三)結算方式每年撥付兩次,第一次撥付時間為6月30日前,第二次撥付時間為11月30日前。十、監督管理縣民政局是居家養老服務補貼工作的主管部門,縣財政局是補貼資金使用的監管部門。縣民政局每年定期會同縣財政局對補貼工作開展情況進行監督檢查。居家養老管理資金由縣財政專戶管理,縣財政局將按照縣民政局提供的各鄉鎮實際補助的對象下撥居家養老補助資金,每年撥付二次。縣民政局、鎮政府應建立享受居家養老服務補貼對象數據庫,統一納入合江縣民政業務管理系統(合江縣居家養老管理中心)進行操作和管理,對補貼對象進行定期檢查,根據補貼對象的動態變化情況及時調整更新;加強對補貼資金的管理,跟蹤評估服務質量,定期公開補貼對象和補貼資金發放情況,接受社會監督。鄉鎮政府督促服務機構不斷改進服務,完善措施。對因發生身份變化、戶籍遷移、死亡等情況,補貼對象不符合繼續補貼條件的,應由本人或親屬及時向戶籍所在地社區居委會報告,于下半年起停止發放居家養老服務補貼。補貼資金必須專款專用,不得虛報、擠占、截留和挪用。凡以弄虛作假等手段騙取補貼資金的,一經查實,立即停發并追回已騙取的補貼資金,并依法追究相關機構、部門和人員的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