背景信息
國際志愿人員日為志愿者、社區、以及組織提供機會,使其在地方、國家、以及國際社會層面促進對發展的貢獻。該國際日為志愿者及組織提供獨特機會,使其在社區、非政府組織、聯合國機構、政府部門以及私營機構中慶祝努力成果、分享價值觀并推動志愿工作。
1985年12月17日,聯合國大會第A/RES/40/212號決議號決議通過設立國際促進經濟和社會發展志愿人員日。自此,在12月5日當天,各國政府、聯合國系統和民間社會組織成功加入全球志愿人員慶祝該節日。
關注合作與發展
多年來,國際志愿人員日一直具有戰略意義。許多國家已關注到志愿人員在實現千年發展目標所做的努力,以及實現消除饑餓、貧困和疾病、掃盲、防止環境退化以及消除對婦女的歧視等一系列時效性目標所做的貢獻。
國際志愿人員日組織是聯合國系統、各國政府、志愿組織以及有志于志愿服務的個人之間共同合作的成果。來自媒體、學術界、基金會、私營部門、宗教組織、體育界以及娛樂界的代表也同樣參與其中。
決議
聯合國大會邀請各國政府每年在12月5日舉行經濟和社會發展國際志愿人員日(1985年12月17日第40/212號決議),并敦促各國采取措施,提高對志愿工作重要貢獻的認識,以此來激勵更多來自各行各業的人員成為志愿者并在國內外提供志愿服務。
1997年11月20日,聯合國大會第52/17號決議第52/17號決議宣布2001年為志愿人員國際年。這一年發起了幫助實現國際自愿人員年的四項目標:加強認知、便利、促進和自愿人員網絡。
2001年,國際志愿人員年,大會通過了關于各國政府和聯合國系統如何支持志愿工作的各種建議(2001年12月5日大會第56/38號決議),建議各國政府創造有利環境,進一步支持志愿行動。
在2002、2005 及2008 年的聯合國大會上,人們對關于志愿人員國際年的追蹤報告進行了廣泛討論。在2008年的討論上,聯合國大會通過了關于2011 年紀念志愿人員國際年十周年(IYV+10)的決議(第A/Res/63/153號決議)
2002年11月22日,聯合國大會第57/106號決議呼吁采取措施,確保聯合國志愿人員方案作為志愿人員國際年的后續活動,能全面發揮其潛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