濮陽二手房交易統一征收20%稅率?官方回復!
近期我市有傳言
“二手房交易不再執行1%核定征收,
統一執行20%稅率征收”
官方發布我市二手房交易個稅征收說明
一起看看吧
關于二手房交易征收個人所得稅的說明
近期我市出現“二手房交易不再執行1%核定征收,統一執行20%稅率征收”的傳言,是一種誤讀。現就我市二手房交易個稅征收現狀做如下說明:
一、政策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個人所得稅法 》及其實施條例, 財稅字〔1999〕278號 文件,國稅發〔2006〕108號文件,國稅發〔2007〕33號文件,豫地稅函〔2006〕215號文件。
二、征收方法
征收方法有三種:
一是免稅。個人轉讓自用達5年以上,并且是家庭唯一生活用房,取得的所得免征個人所得稅。
二是核實征收。凡納稅人能提供房屋購買合同、發票或建造成本、費用支出的有效憑證,或契稅征管檔案中有上次交易價格或建造成本、費用支出金額等記錄的,均應按照核實征收方式計征個人所得稅。按照差額的20%征收。
三是核定征收。納稅人不能提供房屋購買合同、發票或建造成本、費用支出的有效憑證,或契稅征管檔案中沒有上次交易價格或建造成本、費用支出金額等記錄的,按納稅人住房轉讓收入的一定比例核定應納個人所得稅額。具體比例在住房轉讓收入1%-3%的幅度內確定。我省個人轉讓住房核定比例暫按1%執行,司法拍賣適用3%。
三、征管現狀
目前,我市二手房交易嚴格按照現行個人所得稅稅收法律、法規和規范性文件實施稅收管理,對符合“滿五唯一”條件的生活用房免稅;一般情形下按照差額的20%征收;特殊情形下按轉讓收入的1%或拍賣收入的3%核定應納個人所得稅額。
四、歡迎社會各界對稅務工作的支持、理解、監督
對個人出售二手房征收個人所得稅的政策延續時間長、計算復雜,政策宣傳存在不足,請納稅人予以諒解。納稅人遇到稅收疑問請撥打12366免費電話進行咨詢,或與市、縣稅務機關主管科室聯系。
國家稅務總局濮陽市稅務局
2020年5月8日
媒體報道:
濮陽房貸利率6.37,算不算全國最高?結構合理嗎?
住房關系這家庭幸福、生活質量,雖然很多人不愿意做房奴,但現實依然逃不過,為了孩子的教育、結婚最后還是買了房子,可是在河南的最北邊有個五線估計都算不上的小城市??濮陽市,它的房貸利率卻達到6.37,為什么會這么高呢?
不知從何時起,公積金貸款的利率目前全國統一是3.25,而商貸首套房的基準利率是4.9,但是大部分城市都會有或多或少的上浮,其中北上廣的利率一般是上浮5%-8%左右,也就是說不超過5.5個點,可是經濟不發達,人口也算不上全省最多的濮陽房貸卻要6.37,很多想商貸轉公積金的也可以取消這個念頭了。
前不久,濮陽市公積金管理中心發布公告表示在五一之后關閉商轉公業務,是為了公積金資金流動性與發展現狀,大部分人都清楚交納公積金的人數在全國只有十分之一左右,能夠享受到利率3.25的確實不多,因此那些想要降低利率的濮陽人就不高興了,也許這和濮陽整體的公積金發展結構不合理有關系。
重磅!央行公布最新貸款市場報價利率!
剛剛,中國人民銀行授權全國銀行間同業拆借中心公布,2020年1月20日貸款市場報價利率(LPR)為:1年期LPR為4.15%,5年期以上LPR為4.80%,和12月的保持不變。以上LPR在下一次發布LPR之前有效。
從文件中我們得知,四大方面的調整。
1、期限方面:LPR的期限品種依據原合同的借款期限確定,確定后在合同剩余期限內不再調整。
2、加點數值方面:加點數值為原合同最近的執行利率與2019年12月LPR的差值(可為負值),在合同剩余期限內固定不變。
3、利率水平方面:轉換時點利率水平保持不變。
4、后續周期和價格調整:借貸雙方可重新約定重定價周期和重定價日,重定價周期最短為一年。
不僅如此,就存量浮動利率貸款定價基準轉換問題,中國人民銀行有關負責人也是做出了相關解讀。
1、推進存量浮動利率貸款定價基準轉換的主要考慮是什么?
答:2019年8月17日,人民銀行發布改革完善貸款市場報價利率(LPR)形成機制公告。目前接近90%的新發放貸款已經參考LPR定價,但存量浮動利率貸款仍基于貸款基準利率定價,不能及時反映市場利率變化,不利于保護借貸雙方的權益。為進一步深化LPR改革,人民銀行發布了〔2019〕第30號公告,推進存量浮動利率貸款定價基準平穩轉換。
2、存量浮動利率貸款定價基準轉換的原則是什么?
答:一是借款人可與銀行協商確定將定價基準轉換為LPR,或轉換為固定利率,借款人只有一次選擇權,轉換之后不能再次轉換。已處于最后一個重定價周期的存量浮動利率貸款可不轉換。二是轉換工作自2020年3月1日開始,原則上應于2020年8月31日前完成。三是轉換后的貸款利率水平由雙方協商確定,其中,為貫徹落實房地產市場調控要求,存量商業性個人住房貸款在轉換時點的利率水平應保持不變。
3、存量商業性個人住房貸款定價基準如何從貸款基準利率轉換為LPR?
答:自公告發布之日起,銀行應盡快制定存量商業性個人住房貸款定價基準轉換工作計劃,包括系統配套、人員培訓等,同時通過多種渠道(包括官網和網點公告、短信、郵件、手機銀行和電話通知等)告知客戶,在雙方協商一致的前提下,盡可能以簡便易行的方式變更原合同條款。定價基準轉換為LPR的,LPR的期限品種依據原合同的借款期限確定,確定后在合同剩余期限內不再調整;加點數值為原合同最近的執行利率與2019年12月LPR的差值(可為負值),在合同剩余期限內固定不變;轉換時點利率水平保持不變;借貸雙方可重新約定重定價周期和重定價日,重定價周期最短為一年。同一筆商業性個人住房貸款,在2020年3-8月之間任意時點轉換,均根據2019年12月LPR和原執行的利率水平確定加點數值,加點數值不受轉換時點的影響,銀行和客戶可合理分散辦理。目前,大多數存量商業性個人住房貸款的重定價周期為1年且重定價日為每年1月1日。以此為例,若某筆商業性個人住房貸款原合同期限20年,剩余期限為8年,原合同約定的利率為5年期以上貸款基準利率上浮10%,現執行利率為4.9%×(1+10%)=5.39%。2019年12月發布的5年期以上LPR為4.8%。如果借貸雙方確定在2020年3月30日轉換定價基準,且重定價周期仍為1年,重定價日仍為每年1月1日,那么加點幅度應為0.59個百分點(5.39%-4.8%=0.59%)。2020年3月30日至12月31日,執行的利率水平仍是5.39%(4.8%+0.59%)。在此后的第一個重定價日,即2021年1月1日,按照重新約定的重定價規則,執行的利率將調整為2020年12月發布的5年期以上LPR+0.59%,此后每年以此類推。
4、除商業性個人住房貸款的其他存量貸款定價基準如何轉換?
答:除商業性個人住房貸款的其他存量浮動利率貸款,包括但不限于企業貸款、個人消費貸款等,可由借貸雙方按市場化原則協商確定具體轉換條款,包括參考LPR的期限品種、加點數值、重定價周期、重定價日等,或轉為固定利率。
這就意味著,房貸利率,將全面從“貸款基準利率上浮模式”轉換為“LPR利率加點模式”;這一次,無論是新房貸,還是過去幾年的存量房貸,都將轉換為LPR模式;市場在變,未來房貸利率,每年都能調整1次,房貸利率不會再出現幾年都維持不變的情形。
而且,這次全面轉換為“LPR利率加點模式”后,其房貸利率就會隨著LPR的利率來走,如果降息了,那購房者的成本就隨之降低,反之也是一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