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日,人力社保部發布2019年六項社會保障待遇標準集中調整方案,包括企業退休人員養老金、城鄉居民基礎養老金和福利養老金、失業保險金、工傷保險定期待遇與企業最低工資標準,進一步提升社會保障待遇水平,促進群眾增收。各地陸續出臺了養老金上調通知,將繼續上調企業退休人員、退職人員、退養人員的基本養老金,據了解,這也是我國養老金實現了15連漲的記錄。那么2019年海南養老金上調最新消息有哪些呢?海南養老金上調的政策方案如何規定的?本文大風車網小編整理了關于海南養老金調整的相關信息,希望對你有幫助。截至本文發稿之前,2019年海南養老金調整方案官方暫未公布,不過預計和2018年上調基數差不多,下面是2018年海南養老金調整方案,讀者可先參考閱讀!
瓊人社發(2018)270號
各市、縣、洋浦經濟開發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人事勞動保障)局、財政局,省社會保險事業局:
根據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財政部《關于2018年調整企業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的通知》(人社部發〔2018〕18號)要求,決定從2018年1月1日起,調整我省企業和機關事業單位退休(職)人員(以下簡稱退休(職)人員)基本養老金。現將有關事項通知下:
一、定額調整
2017年12月31日前按規定辦理退休(職)手續并已核定基本養老金的退休(職)人員,從2018年1月1日起退休人員每人每月增加40元基本養老金,退職人員每人每月增加24元退職生活費。
二、掛鉤調整
退休(職)人員按照本人月基本養老金(退職生活費)1.7%的比例,增加基本養老金(退職生活費)。此外,退休(職)人員每繳費1年(含視同繳費的實際工作年限,不含按從事特殊工種規定折算的工齡,繳費不滿1年算1年)再按每月1.5元的標準,增加基本養老金(退職生活費)。
三、傾斜調整
截至2017年12月31日,年滿70周歲至79周歲的退休(職)人員,每人每月增加15元;80周歲以上的(含80周歲)退休(職)人員,每人每月增加25元。
四、資金渠道
調整基本養老金所需資金,參加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的從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基金中列支,參加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基本養老保險的從機關事業單位基本養老保險基金中列支,各級財政根據缺口情況予以補助;未參加城鎮職工基本養老保險的,調整所需資金由原渠道解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