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日,人力社保部發布2019年六項社會保障待遇標準集中調整方案,包括企業退休人員養老金、城鄉居民基礎養老金和福利養老金、失業保險金、工傷保險定期待遇與企業最低工資標準,進一步提升社會保障待遇水平,促進群眾增收。各地陸續出臺了養老金上調通知,將繼續上調企業退休人員、退職人員、退養人員的基本養老金,據了解,這也是我國養老金實現了15連漲的記錄。那么2019年江蘇養老金上調最新消息有哪些呢?江蘇養老金上調的政策方案如何規定的?本文大風車網小編整理了關于江蘇養老金調整的相關信息,希望對你有幫助。截至本文發稿之前,2019年江蘇養老金調整方案官方暫未公布,不過預計和2018年上調基數差不多,下面是2018年江蘇養老金調整方案,讀者可先參考閱讀!
蘇人社發〔2018〕169號
各設區市、縣(市、區)人民政府,省監獄管理局、省農墾集團公司:
根據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財政部《關于2018年調整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的通知》(人社部發〔2018〕18號)精神,經省政府同意并報兩部批準,現就2018年全省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調整事宜通知如下:
一、調整對象和時間
參加我省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基本養老保險并在2017年12月31日前辦理了退休、退職或領取定期生活費手續的人員,從2018年1月1日起調整基本養老金。
二、調整辦法
(一)普遍調整
1.退休、退職或領取定期生活費人員每人每月增加34元。
2.退休、退職或領取定期生活費人員本人繳費年限(含視同繳費年限,不含折算繳費年限,下同)15年及15年以下的部分,繳費年限每滿1年(不滿1年按1年計算,下同),每月增加1.7元;本人繳費年限15年以上至25年以下(含25年)的部分,繳費年限每滿1年,每月增加2.7元;本人繳費年限25年以上部分,繳費年限每滿1年,每月增加3.9元。按繳費年限月增加額不足25.5元的,按25.5元增加。
3.退休、退職或領取定期生活費人員按本次調整前本人基本養老金的1.6%增加。計算額見分進角。
(二)適當傾斜
1. 2017年12月31日年滿70周歲(年齡以辦理退休手續時確定的出生年月為準,下同)不足75周歲、年滿75周歲不足80周歲以及年滿80周歲以上的退休人員,每人每月分別增發25元、35元和45元;2017年12月31日年滿70周歲不足75周歲、年滿75周歲不足80周歲以及年滿80周歲以上的退職及領取定期生活費人員,每人每月分別增發15元、25元和35元。
2.對基本養老金偏低的企業退休軍轉干部,根據國家2018年調整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的統一部署,繼續按照國家和省有關規定執行,所需資金由原渠道列支。
三、資金來源
此次調整基本養老金所需資金,參加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的從各地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基金中列支,參加機關事業單位基本養老保險的從各地機關事業單位基本養老保險基金中列支。
四、其他事項
參加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并于2018年1月1日至6月30日期間辦理退休、退職手續的人員,從2018年7月1日起,參照本通知相關規定調整基本養老金。
五、組織實施
各地要嚴格按照本通知執行,不得自行提高調整水平、突破調整政策、增加傾斜對象。對自行提高調整水平、突破調整政策、增加傾斜對象的地區,將予以通報問責,并相應扣減省級調劑補助資金。